监管与电力监管概论

第一章 监管与电力监管概论

“不管研究何种问题,如果缺少合理的理论框架都是困难的,也是愚蠢的。因为,一个结构合理的理论框架可以提供一个能集中关注特定情况和帮助解释具体问题的概念上的工具”[1]。电监组织的法律地位与法律性质、电监组织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职权配置及问责机制等诸多问题,无疑均以对监管以及电监组织的准确认识为前提,这既是限定论域之所需,更是构造理论框架并确保理论框架逻辑一致的前提。然而“无论是法学还是经济学的文献,都没有能够对规制(regulation)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2],由于监管现象为法学、经济学以及公共行政学所共同关注,不同学科领域,即使是同一学科领域的不同学者对监管概念的理解亦各异。本章在比较学界众说的基础上界定监管的内涵;然后结合电力工业的技术经济特征探讨电力监管组织的内涵;最后通过对比分析中西电监组织历史演进路径,进而分析电监组织产生和发展的共同规律,因此本章构成了全书的立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