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的监管机构独立性

第三节 动态的监管机构独立性

动态的监管机构独立性在于行政协调机制的构建。从公共治理分散化的角度看,大部制与独立监管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以专门领域或特定产业部门监管为特征的独立监管组织,由于产业汇流以及信息化所导致的产业之间相关性增强,需要政府行政权力在横向及纵向上整合,以一体化之行政满足责任政治与行政效率的需要。我国目前电力市场监管职权分散,基于“政监分离”“政企分离”而建立起来的独立监管机构,迫切需要建立以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力市场独立监管为基础的行政协调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