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个都要有伊尹之志
7个个都要有伊尹之志,为公众负起责任。(1944年9月30日—10月10日《久大第一个三十年》)
《久大第一个三十年》是范旭东在1944年久大30周年纪念会上的演说词。范旭东在演说中提出了“个个都要有伊尹之志”“为公众负起责任”。此举表明范旭东继承了由周敦颐、王船山创造的湖湘文化精神。周敦颐《通书·志第十》云:“志伊尹之所志,学颜子之所学,过则圣,及则贤,不及则亦不失于令名。”王船山《思问录·内篇》云:“志伊尹之志,学颜子之学,善用其天德矣。”
伊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传说是商朝开国功臣,“伊尹耻其君不为尧、舜,一夫不得其所,若挞于市”。也就是说,伊尹“事天”,忠于天道,黄中立法,捍卫正义,自主力行,勇于担当使命与责任。他要让人人各得其所,各尽其分。如果君王不得其所,他会勇于纠正君王;如果是其他人不得其所,他会帮助其他人得其所,否则如有在闹市上被人暴打的耻辱。伊尹见商王太甲不能“各尽其分”,“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史记·殷本纪》),于是伊尹将其流放于桐宫。三年之后,太甲忏悔自新,伊尹乃亲自迎接太甲,以使其尽分。
个个都要有伊尹之志,仁爱天下,自主力行,是范旭东的主张。担当责任,舍我其谁?范旭东“志伊尹之志”,要勇于“事天”,力行致用,重建乾坤,为世界立法。在传统文化语境中,不仅是自己要当伊尹,还要帮助他人当伊尹,并且要讨伐残暴,转恶为善,进德为伊尹。质言之,在一个团体之中,每个人都要有伊尹之志,才能维持团体的正义与秩序,否则会人人逃避责任,使得团体土崩瓦解。
这段话里面,范旭东还说到了“敦厚友于”,指的是在“永久黄”内部的“志伊尹之志”,相互帮助。永利公司在成功生产出纯碱之前,费时8年,濒临倒闭,主要是靠久大公司的资金援助。到了后来,久大公司遇到困难,永利公司又回头帮助久大公司。而黄海社一开始是靠久大公司、永利公司的资金援助得以良好运行的,到了后来,黄海社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上又援助了久大、永利公司。相互帮助,使之各尽其分,这是“志伊尹之志”。
因此,在管理上,范旭东主张“首先我要做个样子”,“志伊尹之志”,要有大局(全局)意识。一方面要有制度建设,即有“有轨道可循”,“导之以规矩绳墨”,另一方面“潜移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