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的计算
(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的认定同上述一般纳税人销售额的确定,而小规划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2)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转出额等项目。
(3)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例2-6】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算:
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销售家用电器、珠宝首饰、办公用品、酒及食品等。2014年5月,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本月从农场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的销售发票上注明价款100 000元;运输农产品支付运费10 000元、装卸费2 000元,并取得运费发票。该批农产品的60%用于商场内的餐饮中心,40%用于对外销售。
(2)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的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 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 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 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 000元。
(3)6个月前收取一餐厅啤酒包装物押金10 000元,月初到期,餐厅未返还包装物,按照销售时的约定,这部分押金即收归商场所有。百货商场的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押金 1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 000
(4)受托代销某品牌公文包,本月取得代销收入117 000元(含税零售价格),本月即与委托方进行结算,从委托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5 300元。
(5)百货商场最近正在积极筹划开展部分商品的促销活动。目前有三种方案可以选择:方案一是商品八折销售;方案二是购物满1 000元者赠送价值200元的商品(购进价为150元);方案三是,购物满1 000元者返还现金200元。(以上销售价格及购进价格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数。假定商品销售利润率为25%,即销售1 000元的商品,其购进价为750元)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业务,假定您为常年税务顾问,请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
(1)针对业务(1),计算百货商场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针对业务(2),指出百货商场是否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如果需要计算,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并计算消费税的应交税费。
(3)针对业务(3),判断百货商场账务处理和相关税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列出正确的处理方式。
(4)针对业务(4),计算百货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
(5)针对业务(5),假如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 000元的商品,就目前可选择的三种方案,分别计算百货商场应纳增值税额及毛利率;并从毛利率角度,指出百货商场可以选择的最好方案,并简要说明理由。(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
【答案】
(1)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00 000×13%+10 000×11%)×40%=5 640(元)
(2)百货商场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
应交的增值税=190 000×17%=32 300(元)。
应交消费税=220 000×5%=11 000(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32 300+11 000=43 300(元)
(3)不正确。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均不正确。
①正确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押金 1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8 547.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452.99
②正确的税务处理:
应交增值税=10 000/(1+17%)×17%=1 429.99
(4)应交增值税=117 000/(1+17%)×17%-15 300=1 700(元)
(5)方案一:
销项税额=1 000×80%÷1.17×17%=116.24(元)
进项税额=750÷1.17×17%=108.97(元)
应纳增值税=116.24-108.97=7.27(元)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收入=(1 000×80%÷1.17-750÷1.17)÷1 000×80%÷1.17=6.25%
方案二:应纳增值税=(1 000+200)÷1.17×17%-(750+150)÷1.17×17%=43.59(元)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收入=[1 000÷1.17-(750+150)÷1.17-200÷1.17×17%]÷1 000÷1.17=6.6%
方案三:应纳增值税=1 000÷1.17×17%-750÷1.17×17%=36.33(元)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收入=(1 000÷1.17-200-750÷1.17)÷(1 000÷1.17)=1.60%
因为第二种方案毛利率最高,所以百货商场应当选择第二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