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借:委托加工材料、(或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
贷:应付账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例3-1】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N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Y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F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Z公司。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0.003元/支。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M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集团公司向N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集团公司向Y专卖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集团公司向Z公司投资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
(1)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 000 000/500×200+1 000×200+200×250×200×0.003)/(1-0.56)×0.56+200×250×200×0.003=4 395 454.5(元)=439.55(万元)
(2)应纳消费税为零
(3)应纳消费税=320×5%=16(万元)
(4)应纳消费税=100×320÷80×5%=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