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规定

1.基本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新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境内”的含义主要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即属于营业税的业务的劳务提供方,或者是接受规定劳务的接受方在境内。例如:A建筑公司为境外一家企业建设一幢办公楼位于中国北京。该项建筑劳务,A建筑公司虽然是给境外一家企业提供劳务,但A企业属于境内的法人企业因此A企业的该项业务属于营业税的纳税范围,而A企业也是营业税的纳税范围。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