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计算印花税吗?——印花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票的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九种。
【例6-5】甲公司2013年8月开业,实收资本6 000万元。2014年增加资本公积200万元,3月份与乙公司签订受托加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100万元,并向乙公司收取加工费20万元;5月份与丙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记载金额100万元。2014年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
2014年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200×0.5‰+100×0.3‰+20×0.5‰+100×0.3‰=0.1+0.03+0.01+0.03=0.17(万元)=1 700(元)
【例6-6】某企业2014年2月开业,领受房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卫生许可证各一件;与其他企业订立转移专用技术使用权书据一件,所载金额100万元;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两件,所载金额为1 000万元;订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为80万元;此外,企业的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科目载有资金600万元,其他营业账簿25本。2014年12月该企业“实收资本”所载资金增加为8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2014年2月应纳印花税额和12月应补缴印花税额。
(1)企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应纳税额=3×5=15(元)
(2)企业订立产权转移书据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 000 000×0.5‰=500(元)
(3)企业订立购销合同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0 000 000×0.3‰=3 000(元)
(4)企业订立借款合同应纳税额:应纳税额=800 000×0.05‰=40(元)
(5)企业的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所载资金:应纳税额=6 000 000×0.5‰=3 000(元)
(6)企业其他营业账册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5×5=125(元)
(7)2月份企业应纳印花税税额为:15+500+3 000+40+3 000+125=6 680(元)
(8)12月份资金账簿应补缴税额为:应补纳税额=(8 000 000-6 000 000)×0.5‰=1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