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这里“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一般指有书面合同的按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另外对于提供建筑业,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在劳务开始之前就收到款项,如果您提供的是建筑业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如果您提供的是除建筑业外的其他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