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该项规定其实是一个法律上的兜底条款。举例说明如下:

【例8-25】制造企业A为其生产经营无关的另一家企业B提供了担保100 000元,因款项到期,B单位未能按时还款,而为对方偿还了其相关欠款。该笔款项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赔偿款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借:本年利润 100 000

贷:管理费用 100 000

在年底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笔支出因未给企业带来收益且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因此属于第九种情形,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当全额调增企业所得额的应纳税所得额100 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