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又分为两类,一种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种企业我们称他们为居民企业。

例如:A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杭州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A企业就是居民企业。再如:A公司是张三在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是一个没有个人或公司所得税、净财富税、遗产税或赠与税的群岛,与百慕大群岛、格陵兰一样,被称为“国际避税地”)设立的,但A公司的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设立在杭州,那么这里的A公司也是企业所得税法上所规定的居民纳税人。

根据第一个条件,作为企业税务会计的你可以根据营业执照的颁发机构或是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来确定本企业是否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同时也可以区别出企业是属于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

那么什么是非居民纳税人呢?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也就是说,要么就是有机构场所在中国境内,要么就是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才是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那么对纳税义务人做这样的区分的意义是什么呢?意义是每种的纳税义务人的纳税义务不一样,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有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次就是适用的税率不同,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而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0%。同时适用减半征收的优惠。本章中主要介绍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与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