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房产什么时候开始交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8.你的房产什么时候开始交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代表纳税企业应当在哪个月份开始申报缴纳该税种的时间。根据税收征管法及相应法规规定的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详述如下: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项目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企业的税务会计应当根据房产的来源及房产的用途来确定企业当月是否发生该纳税义务。如果企业的经营行为中存在以上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准确的进行纳税申报,以避免因遗忘而造成的纳税申报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