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大机关

第二节 人大机关

宜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Yídūshì Rénmíndàibiǎodàhuì Chángwùwěiyuán huì] 位于宜都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内。坐落在陆城街道园林大道8号。1954年7月,宜都县召开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1981年1月宜都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始设置常务委员会,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主要工作机构有: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城建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等。主要职能: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