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地名普查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要求,宜都市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周密部署,从2014年12月正式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市共采集十一大类地名信息6503条,其中陆地水系名称59条,陆地地形名称497条,行政区域名称11条,群众自治组织名称150条,非行政区域名称228条,居民点名称4003条,交通运输设施名称646条,水力电力通信设施名称209条,纪念地旅游景点名称36条,建筑物名称48条,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名称616条,历史地名129条。标绘1∶50000地图11幅,测量地名经纬度6503条,地名标准化处理153条,新增设重要地名标志180块,制作地名标志登记表178份,采集地名多媒体信息312条,本次新增国家地名数据库地名信息4222条,修改整饰了国家地名数据库矢量地图,生成地名成果图11幅、成果表18张。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
宜都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地名普查工作,成立了以副市长陈红林为组长的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等46个单位为成员单位。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都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单位的工作职责。2015年9月7日,市政府召开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副市长陈红林作了动员讲话。会上,各乡、镇、街道分别与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财政、国土、交通、水利、工商、住建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为普查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负责相关行业地名信息的提供。
普查工作筹备期间,做到了组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设备和资料六落实。市地名普查办专门抽调了工作人员,聘请了专家咨询组;落实普查经费300万元;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桌椅和文件柜等办公设备;收集各类志书、图册、档案近百册。
建立了地名普查工作网站、“宜都市地名普查工作交流 QQ 群”和“宜都地名寻根”微信公众号。
各乡镇、街道、矿区配备了普查联络员和普查员各1名,各村(社区)落实普查员1名,全市普查员队伍达到278人。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注重业务培训,力求科学规范。根据地名调查的进展,市地名普查办先后进行四批次35场地名普查业务培训会,使参加地名普查的工作人员人人成为“明白人”。一是地名调查目录收集阶段,主要就各地各单位主要收集资料的范围进行界定和指导,并印发《宜都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资料收集常见问题解答》;二是在《地名登记表》填写阶段,重点培训四项内容的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并提供《地名登记表》填写样表,进行示范操作;三是针对《地名登记表》填写问题而进行的督导性培训,重点就四项内容不全、地名来历不清、历史沿革断限、实体描述内容逻辑混乱等问题,解剖实例,讲解示范,并印发《宜都市地名普查校审工作要点》;四是“溯源头、挖文化”专项行动培训,重点围绕“为什么挖文化、怎样挖文化”进行探讨,明确了查族谱、访三老的路径与方法,并印发《宜都市行政区域演变概况》。
三、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普查质量
普查工作以乡(镇、街道、矿区)为基本普查单位,具体负责采集本区域内地名信息资料,填写《地名目录表》和《地名登记表》。以村为普查责任单位开展普查,由村填报登记表,乡(镇、街道、矿区)审核、汇总。由市普查办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市地名登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录入数据库。为了确保地名登记信息的准确完整,市地名普查办先后两次进行集中审核工作。一是市乡联审,由市普查办组织专家分赴各乡(镇、街道、矿区),共同对村级上报的《登记表》进行会审,重点解决“四项内容”资料不全、表述不清等问题;二是集中“挖文化”,由市乡两级专家集中查阅宗谱、方志、史料,将历史沿革集中上溯至清朝同治年间,提高了地名登记表的文化含量。
四、设置地名标志,促进成果转化
在汇总资料的同时,对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标准化处理,提出地名重名更名预案152条,审定地名读音用字11个。规范地名命名程序,加大地名文化宣传,杜绝“大、洋、怪、重”现象发生。
对重要地名,增设地名标志174块,其中红花套镇30块,高坝洲镇2块,姚家店镇3块,五眼泉镇7块,聂家河镇1块,潘家湾乡1块,王家畈镇7块,松木坪镇6块,枝城镇20块,陆城街道96块,跨界地名标志1块。
根据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要求,绘制宜都市标准地图集,完成地名宣传微电影《山水之城,宜居之都》制作,完成《宜都地名文化丛谈》和《宜都地名志》编纂,形成宜都市地名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