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本章小结
本章首先对湖北省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演变历程、实施现状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回顾,然后基于第3章提出的农业补贴经济效应的理论命题(理论分析),以及在分析粮食直接补贴对其预期目标(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农民收入)影响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研究假说与推论。其次,先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对粮食直接补贴金额与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随后为进一步准确估计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对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农民收入的影响,控制了其他影响因素,采用固定面板效应模型,从湖北省整体、粮食主产区、非粮食主产区三个角度分别实证分析了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对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农户收入的影响。最后,采用系统广义矩估计进行稳健性分析。通过实证分析,本章得到如下结论:
(1)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方面,湖北省总体、粮食主产区、非粮食主产区粮食直接补贴对农户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影响并不显著,但大部分系数符号为正,表明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对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粮食直接补贴发生在农户播种之后,因此,粮食直补整体上对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没有显著的影响。与此同时,由于粮食直补过程中政策脱钩,虽然减轻了统计成本,但补贴规模的固化在一定程度上无法调动农户的积极性,粮食主产区无法通过粮食直补扩大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另外,在非粮食主产区,农户往往选择稳定或者减少农业的投资,导致粮食直补间接被转移到其他行业。因此在非粮食主产区,粮食直补无法发挥相应的作用,从而对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没有显著影响。
(2)农户收入方面,湖北省总体、非粮食主产区粮食直补对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影响为正,然而粮食主产区粮食直接补贴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为负。粮食直补作为收入性补贴,对农户收入增加具有促进作用。然而通过分析我们发现,粮食直接补贴虽然对农户具有正向作用,但对提高农户收入的作用却非常小。一方面,粮食直接补贴的补贴力度比较小,对农户的实际收入的影响甚微,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农村年轻劳动力的需求;另一方面,农村年轻劳动力普遍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因此,他们对农业的关心和投入力度有所下降。
【注释】
[1]鄂财商发〔2006〕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
[2]新华社,湖北开始实行粮食直补工作周报制度。见cqagri.gov.cn网站。
[3]2013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 652.5元,到2015年增加至4 600.3元;2013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农业经营净收入为2 160元,到2015年为2 412.2元;农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也从2013年的0.387提高到2015年的0.402 7;农村居民人均农业经营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3年的0.229下降到2015年的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