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基于DEA模型的实证分析

7.3.1 基于DEA模型的实证分析

基于第4章、第5章和第6章的分析,本章主要确定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将湖北省依然分为粮食主产区和非粮食主产区,研究对象是2006—2015年这10年间湖北省17个地区: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二是投入变量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业从业人员、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等5个变量,我国粮食补贴战略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国家粮安全和提高农民收入,因此产出变量包括粮食产量和农民人均纯收入。

(1)采用统计学方法确定本章评价体系是否合理。一是基于K-S同分布检验过程构建评价体系(1),将粮食产量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产出指标,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业从业人员、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作为投入指标。本章在规模报酬不变假设下基于投入导向型DEA模型,利用Deap2.1软件测算得到2006—2015年湖北省17个地区的农业补贴政策效率,将其记为T1。二是从投入指标中去除农业从业人员指标,评价体系变成(2),此时评价测算得到的粮食补贴效率记为T2。此时,K-S同分布检验结果显示:χ显著性水平Asymp.Sig=0.993,说明去除农业从业人员指标并不会影响农业补贴政策效率结果的显著性,因此,评价体系(2)成立。三是进一步将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评价体系(2)中去掉形成评价体系(3),此时评价测算得到的农业补贴政策效率记为T3。将T2和T3经过K-S同分布检验后,χ显著性水平Asymp.Sig依然是大于0.01的。四是继续将良种补贴从评价体系(3)中去掉,此时评价测算得到的粮食补贴效率记为T4。将T3和T4经过K-S同分布检验后,Kolmogorov-Smirnov Z=3.514,Asymp.Sig=0.000,拒绝同分布的原假设,由此可以得出文章确定最终投入指标中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是合理的。

同理,基于产出指标,将农民纯收入从中剔除形成评价体系(5),此时评价测算得到的粮食补贴效率记为T5。将T3和T5经过K-S同分布检验后,Kolmogorov-Smirnov Z=2.723,Asymp.Sig=0.000,同样拒绝同分布的原假设,由此可以得出文章将粮食产量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产出指标也是合理的。

(2)基于DEA模型运用DEAP Version 2.1软件进行计算,得到2006—2015年湖北省农业补贴政策效率的结果,如表7.1所示:2006—2015年,无论是湖北省整体(除2011年外),还是粮食主产区和非粮食主产区,技术效率均值都低于规模效率均值,这说明湖北省农业补贴政策效率无效主要是由纯技术效率引起的。根据表7.1的测算结果可以发现这样的事实:一是技术效率较低,即制度设计、补贴手段、操作层面的漏损问题存在;二是在既定农业补贴制度下,补贴规模效率与实际补贴并不匹配。

表7.1 湖北省农业补贴政策的平均效率

根据表7.1和图7.2,可以比较湖北全省、粮食主产区和非粮食主产区的农业补贴综合效率情况:相对于全省和非粮食主产区,粮食主产区的农业补贴效率最高,在2006—2015年,粮食主产区的农业补贴综合效率呈上升趋势,其均值达到0.853 9,超出全省平均水平0.013 9;2015年粮食主产区的农业补贴综合效率达到了0.913 6,比2006年增长了15.27%;在粮食主产区,在2006—2015年纯技术效率均值为0.909 8,即纯技术效率均值未达到1,表明纯技术效率没有达到有效前沿;规模效率均值为0.937 9。基于全省数据可知,2006—2015年,湖北省农业补贴综合效率均值为0.821 5,超过了全国的平均值水平(乔金杰,2015);2006—2015年,农业补贴综合效率大致呈上升趋势,其均值为0.840,在2015年全省达到0.9078,比2006年增长了12.30%;2006—2015年纯技术效率均值为0.909 3,规模效率均值为0.923 8。基于非粮食主产区的数据可知,农业补贴综合效率也大致呈上升趋势,其均值为0.843 3,在2015年非粮食主产区达到0.919 0,比2006年增长了21.56%;2006—2015年纯技术效率均值为0.913 3,规模效率均值为0.922 5。

图7.2 湖北省农业补贴政策效率的变化趋势图

根据表7.2可知,基于纯技术下效率可知,2006—2015年,湖北省17个地区的纯技术效率均未达到1,表明纯技术效率没有达到有效前沿,但是有6个地区的纯技术效率均值超过了平均水平,分别是武汉市、宜昌市、孝感市、荆州市、仙桃市和潜江市。值得注意的是,武汉市的纯技术效率均值最高,达到0.924 2;襄阳市的纯技术效率均值最低,为0.890 3。

基于规模效率可知,2006—2015年,湖北省17个地区的规模效率均值均高于90%,并且有10个地区的规模效率均值超过了平均水平,分别是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黄冈市、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此外,武汉市的规模效率均值最高,达到0.953 5;荆州市的规模效率均值最低,为0.910 6。

基于地区层面的综合效率,由于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之积为综合效率,因此分析综合效率需将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结合起来。2006—2015年,综合效率均未达到1,即湖北省17个地区的综合效率均是无效的,并且纯技术效率均低于规模效率,这再次验证了湖北省综合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纯技术效率较低,而不是规模效率较低。此外,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仙桃市和潜江市这8个地区的农业补贴综合效率超过湖北省整体水平,其农业补贴综合效率均值分别为0.881 2,0.853 6,0.844 5,0.843 4,0.842 6,0.842 8,0.847 1,0.843 6,剩余的9个地区的农业补贴的综合效率均未达到湖北省整体水平。值得注意的是,武汉市的农业补贴综合效率均值是最高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补贴综合效率均值是最低的。

表7.2 湖北省各地区农业补贴效率测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