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政策实践
农资综合补贴是考虑到国家调整成品油价格对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上涨的影响,为了弥补成品油等农资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对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直接给予农民的补贴,其直接目标是弥补农民化肥、柴油等粮食生产要素价格的上涨,从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增加,促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2006—2007年,湖北省开始对种粮农户农业生产资料实行综合直补。根据2006年省财政《关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的实施意见》,农资综合补贴按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以《湖北农村统计年鉴》为依据,按早稻、中稻、晚稻、小麦和玉米播种面积和产量确定,每亩补助10元)综合测算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补贴款,并非按柴油、化肥等单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计算,该政策表明农资综合补贴可能影响播种面积。核对补贴金额后,新增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设“综合直补资金”专账,运用“一折通”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逐级拨付,省财政一次性将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县(市、区),县(市、区)财政部门一次性将补贴发放到农户。这将直接导致农户收入增加,并且农业生产资料投资的相对减少可能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进一步增加农户农业收入。
2008年,省政府坚持“综合算账、突出重点、兼顾公平、直补粮农”原则,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2007年的补贴资金不变,每亩补贴15元,新增补贴资金按2005—2007年的粮食(稻谷、小麦、玉米)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粮食商品量测算,向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大、产粮多、商品量高的地区倾斜。同时适当提高了2007年分配补贴资金亩平标准过低的县(市、区)的补贴金额和非粮食主产区的补贴标准,缩小补贴差距,促进补贴公平。乡(镇)财政所在本县(市、区)政府确定发放“一折通”的金融机构开设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专户,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
2009年,在坚持“集中使用、省长负责;突出重点、一次性补助;农户受益、奖补结合”原则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等文件精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从2009年开始实施,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重点用于三个方面:①建设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如田间沟渠疏浚、抗旱排涝设施建设等;②对种粮大户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投入予以适当奖励;③推广深松整地等保护性耕作方式。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分配因素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等粮食生产方面的因素为主,中央财政分配到省(区、市)的新增补贴资金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包干使用。
2010—2011年,省政府按照统一补贴范围、统一补贴品种、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补贴时限、统一发放程序的要求,继续推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2010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到,2010年农资综合直补品种与2009年确定的补贴品种保持一致;2010年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根据全县(市、区)统一的补贴标准和种粮农户2009年粮食实际种植面积一次性兑付到农户。2011年按照2010年的基数补贴。另外,从2010年4月起,加强了对实际耕地面积的核算与监督,各地开始核实农民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做到边种边核边上报,由乡镇财政所对核实后面积及时登记造册,保证农户实际种植面积的真实、准确,对实际种植面积与承包面积不一致的农户,农资综合补贴会受到影响。
2012年,继续坚持“五统一”的发放原则,规范补贴面积、范围和对象。统一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为所有种粮农民及国有农场和农牧渔良种场的粮食生产者;统一补贴品种为稻谷、小麦、玉米;统一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核实的粮食实际种植面积;统一补贴时限,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限前将资金一次性兑付到农民手中;统一补贴程序,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县级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的“一折通”。同年8月,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新增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中提到,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分配依据如下:第一,根据2011年“中国农民补贴网”数据,对2011年发放标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1元/亩的县,补到5 151元/亩;第二,剩余资金以《湖北省农村统计年鉴》中各县(市、区)2008—2010年这3年的小麦、稻谷、玉米平均播种面积为基数进行分配。
2013年至今,湖北省主要是根据2012年印发的《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农村综改办、省监察厅、省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完善我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贯彻执行农业补贴工作。鼓励各地尽可能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发放,鼓励各地探索按粮食实际播种面积发放补贴资金,形成补贴资金同粮食生产挂钩机制,将已种粮未补贴耕地纳入补贴范围,体现谁种粮谁得补贴、多生产粮食多得补贴,将每个村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综上所述,湖北省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制定和实际执行情况如表5.1所示。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实际执行过程中,农资综合补贴均是按照农户的承包面积进行补贴的。
表5.1 2006—2015年湖北省各县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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