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美术教育的总目标
2025年11月27日
一、幼儿美术教育的总目标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规定了幼儿园艺术教育的总目标,它是确定其他层次目标的依据,是幼儿园美术教育活动目标最概括的表述。幼儿园艺术教育总目标的内容为:
(1)能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
(2)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并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
(3)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
幼儿园艺术教育的总目标规定了幼儿在幼儿园阶段总体的审美感知、审美情感和审美创作等基本能力。为达到这一目标,《纲要》还提出了幼儿园艺术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具体如下:
(1)引导幼儿接触周围环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丰富他们的感性经验和审美情趣,激发他们发现美、创造美的情趣。
(2)在艺术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要针对他们的不同特点和需要,让每个幼儿都能够得到美的熏陶和培养。对有艺术天赋的幼儿要注意发展他们的艺术潜能。
(3)提供幼儿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用不同的艺术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尊重每个幼儿的想法和创造,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审美感受和表现方式,分享他们创造的快乐。
(4)在支持、鼓励幼儿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的同时,帮助他们提高表现的技能和能力。
(5)指导幼儿利用身边的物品或废旧材料制作玩具、手工艺品等来美化生活或开展其他活动。
(6)为幼儿创设展示自己作品的条件,引导幼儿相互交流、相互欣赏、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