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美性原则

一、审美性原则

审美性原则是指教师在幼儿绘画活动过程中应注重审美性,即应以幼儿审美心理和情感结构的建构为核心确定活动目标,应选择具备潜在审美价值的活动内容,活动的实施中,要创设适宜的审美情境,使幼儿在绘画活动中感知、理解、表达、创造审美特征,使幼儿的审美情感得到熏陶。审美性原则是由美术本身的性质以及幼儿美术教学的审美本质追求所决定的。

就美术本身来说,审美功能是其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征。作者通过美术创作和美术作品来表现和传达自己的审美意识和审美情感,欣赏者通过欣赏活动获得美感体验,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美术的教育功能、娱乐功能也以其审美功能为基础而发挥作用。幼儿具有自我中心的心理特点,常常把自己的内心情感移情到客体对象上,表现出独特的审美意境。幼儿绘画活动应充分利用幼儿的这种审美心理特点,贯彻审美性原则,支持与引导他们进行审美活动的探索,建构幼儿的审美心理和情感结构。例如在秋天这个成熟的季节里,教师带领幼儿去观察和采集叶子。叶子的形状多种多样,叶子的颜色绚烂丰富,叶子的纹理妙趣天成,叶子可以构成秋天的主题。教师通过引导幼儿对叶子的观察、欣赏,激发幼儿艺术表现的兴趣与欲望,归纳叶子的多种特点,理解色彩的丰富变化,进行自主的探索、学习,选择提炼恰当的艺术表现语言,提升表现技能,体验创作乐趣,愉悦审美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