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性决定方法

1.属性决定方法

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通过私募形式把资金投入拟上市企业,换成拟上市企业股权,并计划通过在资本市场IPO(首次公开募股),或是被并购、被回购等方式,兑现未来收益的行为或过程。

私募股权投资这个概念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1)私募。是指在非公开市场,不是在一对多、集合竞价的公开市场,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少的针对性谈判完成。

在入股谈判的内容方面,除了价格,还附含其他甚至比价格更重要的责、权、利条款,诸如业绩对赌、回购承诺等。最终投资者能拿到多少有利的条款,主要是通过利益层面的博弈来实现的。

(2)股权。所投资的载体是股权,而不是债权、收益权或其他权利,是包括收益权、分配权、表决权和处置权在内的完整权利。

股权投资者要承担以投资金额为限的有限责任风险,有些特殊类型企业,如金融类企业的控股股东,可能还要承担超过股权比例的连带风险。

从融资方的角度来看,企业实施股权融资的首要目的是补充股本金,补充长期发展资本。企业发展所需的长期资本,诸如股本金、长期优先股、长期债券或贷款等往往是稀缺的。经济学上有“物以稀为贵”的说法,融资方也愿意为此付出较高的代价,这是私募股权投资行为发生的前提,也是财务收益的来源。

从投资方的角度来看,私募股权投资的时间比较长,至少需要3~5年,有的甚至7~10年,其间一般不会回息和回本。与债权性投资相比,股权性投资承担了更大的投资风险,必须要有足够的报酬进行风险补偿。

(3)投资。是一种跨时空的价值交换,是在扣除资金成本或机会成本后,获得远远超过本金的收益。

通过退出企业而获得财务性收益是私募股权投资的唯一目的,也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利润之源。持有企业股权的最终目的是卖出,仍然持有只是意味着卖点未到或无法卖出,并不代表永远持有。

由于融资方与投资方存在利益结合点,投资方不用担心与融资方的深入谈判会破坏合作关系,只要是合适的条款都可以提,诸如回购权、优先回售权、优先认购权或拖售权等。无论融资方是否答应,在完成融资任务之前,都可以充分地进行投前交流和沟通。

在双方正式合作前,必须形成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共识,否则,后续投资行为就无从谈起。通过充分沟通,双方不仅可以了解对方的利益诉求和合作底线,而且可以减少未来合作过程中的纠纷。

股权投资的内在属性,决定了在做投资决策时必须考虑这些特殊性,要使用相对完整的分析框架,才能找出可持续的成功之道、制胜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