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 资金支持

3.2.4 资金支持

风险投资是股权投资的一种,主要通过改变被投资企业股权结构的方式对其进行注资。风险投资在提供资金的同时,会在投资协议中通过契约约定注资的方式和控制权的分配,如多阶段投资、联合投资、反稀释条款等。这些契约使风险投资对创业企业的资金支持意义超越了其他融资方式。

①多阶段投资。多阶段投资的优点是能有效控制代理成本和投资风险(Gompers,1995)。在某种程度上,多阶段投资可以代替一定的监督管理作用。研究发现,风险投资公司和创业企业之间距离越远,投资的阶段就越多。同时,远距离项目中投资阶段越多,风险投资退出的表现就越好(Tian,2012)。多阶段投资的缺点是在后续投资中可能产生既定投资者与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争议和利益分歧。在创业企业议价能力较强(Bienz et al.,2011)、所在国法律环境较好时,多阶段投资更为常见。

②联合投资。联合投资的优点在于不同投资方之间具有审查能力和增值服务能力的互补作用,更有可能成功退出,并发挥出更优的绩效(Chemmanur et al.,2011;Tian,2012;Bottazzi et al.,2008;Wang,2016)。此外,参与联合投资的风投机构一般具有较广泛的关系网络(Hochberg et al.,2007),可以促进外部融资。联合投资的缺点在于存在“搭便车”现象,当其他投资者都投某一项目的时候,有些投资者就会跟风,如果有人不投入精力而只想坐享其成,就会导致最后集体的收益降低(Cestone et al.,2007;Bottazzi et al.,2008,2016)。当联合投资中合作者质量相当(Cestone et al.,2007)或位于同一社会网络(Sorenson et al.,2001)时,由于其避免了“搭便车”现象,且具有更强的凝聚力以阻碍新进入者(Hochberg et al.,2010),往往风险投资更为成功。(https://www.daowen.com)

基于我国市场的研究倾向于,只有高持股比例、高声誉、联合投资或非国有背景的风险投资机构才能够显著改善外部融资环境,缓解现金短缺公司的投资不足问题(吴超鹏 等,2012)。另外,我国还有很多学者研究了风险投资的估值问题,涉及对初创企业估值方法的比较、多阶段投资的企业估值方法、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的估值方法等(陈一博,2010;杨青 等,2004;魏清,2013)。通过对中国大陆1994—2008年风险投资事件数据的实证研究发现,与美国市场类似,中国风险投资市场存在“货币追逐交易”现象,即资金流入会显著影响投资估值,但与成熟的美国市场不同的是,资金流入对企业估值的影响在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地区没有显著差别(Gompers et al.,2000;周翔翼 等,2013)。

本书认为,在风险投资提供资金支持的过程中,对创业企业带来的外部融资促进作用是风险投资认证作用的直接体现,而风险投资家在认证作用中应当起着核心作用。另外对风险投资公司而言,对投资项目进行准确的估值,既是投资盈利的保证,更是控制投资风险的关键。对企业而言,估值的高低是企业创始人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