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 资源提供

3.2.6 资源提供

超越传统融资职能的增值作用被认为是风险投资机构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重要特征(Hellmann et al.,2002)。风险投资的参与为企业成长带来了新的资源、能力,甚至将导致组织发展方向的调整。增值作用的发挥,一部分靠风险投资机构对被投资企业的监督治理,另一部分靠风险投资机构向被投资企业转移自身资源。这些资源如下所述。

①投资和管理经验。许多风险投资机构往往会花大量的时间在其投资的企业中,提供专业化建议,执行监督治理职能,为企业筹措更多的资金,或者帮助企业进行招聘和战略分析(Sahlman,1990;Gorman et al.,1989;Kaplan et al.,2001)。通过调查欧洲风险投资案例数据发现,风险投资经理如果在成立风险投资机构之前有过创业经历、管理者经历或咨询行业经历,则更有可能成为一个能够为创业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投资者。对美国硅谷企业数据的分析也发现,有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具有更专业的人力资源政策,针对市场营销销售人员的招聘技巧更为专业,以及更多地使用股票期权(Hellmann et al.,2002)。

②社会网络资源。随着社会学研究向公司金融领域渗透,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关注风险投资的社会网络问题。对于经济个体来说,其所在的关系网络将影响其行为特征(Granovetter,1985)。风险投资机构拥有的网络资源经常对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决策起着关键作用。例如,风险投资机构的网络资源会影响“技术型”新创企业的商业化方向。获得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更倾向于采取加强组织间合作的战略,如建立战略联盟、授权技术转让等(Hsu,2006)。除了凭借自身经验,风险投资机构可以以信息中介的身份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社会网络中的信息,降低成长型企业寻找优秀合作伙伴的成本(Aoki,2000;Gans et al.,2002)。风险投资机构的网络资源还会影响风险资金的退出方式。通常认为对于投资双方,成功的退出方式是企业成功上市或者被其他企业收购。研究表明,风险投资机构在网络中的位置越中心,则越有利于其投资的企业顺利上市,同时社会网络与退出表现具有正向关系(Hochberg et al.,2007)。采用收购方式时,若交易双方被同一家风险投资机构支持,则相互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更低,便能降低交易成本,使收购方获得更高的收购宣告效益(Gompers et al.,2009)。

站在风险投资机构利益的角度,共同投资产生的关系网络使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更容易,有助于风险投资机构更好地筛选和管理投资项目,甚至使远距离、跨行业投资成为可能(Sorenson et al.,2001)。但研究同时发现,社会网络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尤其是当社会网络内的风险投资机构依靠联合投资产生更强的社会网络时,很难有新进入者进入本地风险投资市场,除非能与社会网络内的风险投资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并受其邀请进入,但无论是邀请者还是被邀请者,都会面临被网络内部其他风险投资机构合谋赶出的威胁(Hochberg et al.,2010)。享受高凝聚力社会网络的好处是网络内部人可以通过为投资项目估更低的值来获利,但这样做显然不利于被投资企业获取最有价值的风险投资。(https://www.daowen.com)

③声誉。学者们广泛认为,声誉对于金融中介来说是最重要的,对风险投资机构来说尤为重要,其声誉的判断依据往往涉及风险投资机构的年龄、投资案例的数目、投资轮次等。创业企业在寻找风险投资时,声誉被当作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虑。因为风险投资机构的声誉高不仅意味着其拥有更成功的投资记录、帮助企业成长的能力更强,还意味着被投资企业可以借其声誉间接被市场和潜在合伙人认可,帮助自己实现战略目标。研究证明,企业被声誉越好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其上市的可能性越大,并且在IPO时募集到的资本越多(Hsu,2006;Nahata,2008)。另外,风险投资机构也十分重视自身的声誉,因为声誉不仅关系到其能否获得有价值的创业项目的青睐,还关系到自身的发展。研究显示,声誉越好的风险投资机构越不容易被控诉,而经历过诉讼的风险投资机构相对筹集到的资金更少,投资的交易更少,在后续交易中找到联合投资伙伴的机会也更少(Atanasov,2012)。

与国外研究结论较一致,我国风险投资也存在对创业企业进行资源输出的现象,但我国大多数学者将风险投资的资源提供和公司治理一起纳入“价值增值作用”范畴或“非资本增值服务”范畴中进行研究(王力军 等,2016;蔡宁 等,2015;刘冰 等,2016)。涉及的主要资源包括:一是人力资源。风险投资除了能帮助企业建立商业关系、雇佣合适的员工,还能向劳动力市场提供可靠信号,有利于企业获得潜在员工(王瀚轮 等,2011)。二是网络资源。风险投资可以利用网络关系帮助创业企业建立技术联盟(龙勇 等,2011)。但也有学者认为,风险投资机构的社会网络对企业来说是否是一种“资源”,还应取决于实际情况。例如,社会网络带来的信息优势将影响风险投资对被投资企业产生的作用,风险投资的网络中心度越高,越有可能抑制投资不足,但也推动了企业的过度投资(蔡宁 等,2015)。三是声誉。与国外研究一致,国内风险投资成功退出率与风险投资机构声誉呈正相关性。有学者认为,相较于对企业董事会独立性和监督治理作用的提升,风险投资对董事会社会资本的提升作用更重要,它可以提高企业的声誉、合法性,并缓解企业面临的资源约束压力(刘奎甫 等,2016)。

目前,国外学者已经意识到经验、社会网络和声誉等风险投资机构拥有的资源对创业企业培育和风险投资行业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近年来,Journal of Finance、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等金融学顶级期刊也在陆续刊登有关风险投资声誉、社会网络等内容的文章。通过深入的研究,国外学者得出了许多有意义的结论。但我国关于风险投资提供资源方面的研究还相对比较粗浅,一方面是创新性研究数量较少,另一方面是研究的深入性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