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神女的原型及其“献身神妓”的身份

一、高唐神女的原型及其“献身神妓”的身份

高唐神女,也称做巫山神女,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爱神和美神。关于她的传说,最早见于宋玉的《高唐赋》与《神女赋》。南朝梁代昭明太子萧统主编的《文选》卷十九所载《高唐赋》开头云:

昔者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台,望高唐之观。其上独有云气,崒兮直上,忽兮改容,须臾之间,变化无穷。王问玉曰:“此何气也?”玉对曰:“所谓朝云者也。”王曰:“何谓朝云?”玉曰:“昔者先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辞曰:‘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旦朝视之,如言。故为立庙,号曰朝云。”

其中,高唐神女的自我介绍事实上已被《文选》的编纂者作了删改,并非宋玉赋的原貌。据《文选》卷三十一江淹《杂体诗三十首》之十一《杂体拟潘岳述哀诗》“尔无帝女灵”句李善注引古本《宋玉集》中的《高唐赋》云:

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野,望朝云之馆,有气焉。须臾之间,变化无穷。王问:“此是何气也?”玉对曰:“昔先王游于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自云:‘我帝之季女,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台。闻王来游,愿荐枕席。’王因幸之。去,乃言:‘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旦而视之,果如其言。为之立馆,名曰朝云。”

此与《文选》所载《高唐赋》的最大区别,在于“我帝之季女,名曰瑶姬”,《文选》本只作“妾巫山之女也”;“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台”两句,《文选》本没有。而《文选》卷十六江淹《别赋》“惜瑶草之徒芳”句,李善注引《高唐赋》云:

我帝之季女,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台,精魂为草,实曰灵芝。

较《杂体拟潘岳述哀诗》注所引,又在“封于巫山之台”句后多“精魂为草,实曰灵芝”两句。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三十四《江水》云:

丹山西即巫山者也。又帝女居焉,宋玉所谓天帝之季女,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阳,精魂为草,实为灵芝。所谓巫山之女,高唐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旦早视之,果如其言,故为立庙,号朝云焉。

亦有“精魂为草,实为灵芝”两句。而这几句高唐神女的自我介绍,唐代余知古编《渚宫旧事》卷三《周代下》所引《襄阳耆旧传》作:

我夏帝之季女也,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乎巫山之台。精魂为草,摘而为芝。媚而服焉,则与梦期。所谓巫山之女,高唐之姬。闻君游于高唐,愿荐寝席。

宋代李昉等撰的《太平御览》卷三九九《人事部四〇·应梦》引晋代习凿齿《襄阳耆旧记》(即《襄阳耆旧传》)则作:

我帝之季女也,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台,精魂依草,实为茎之(按:“茎之”乃“䔄芝”之讹),媚而服焉,则与梦期,所谓巫山之女,高唐之姬,闻君游于高唐,愿荐枕席。

可见,今本《文选·高唐赋》中高唐神女所言:“妾巫山之女,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其原貌大约是:

我帝之季女也,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台。精魂为草,实为灵芝,媚而服焉,则与梦期,所谓巫山之女,高唐之姬。闻王来游,愿荐枕席。

这正是我们破译高唐神女原型的珍贵资料。

高唐神女是谁的“季女”(即最小的女儿)?《太平御览》引《襄阳耆旧记》说是“帝之季女”。“帝”即“天帝”,故《水经注》卷三十四《江水》引《高唐赋》又说高唐神女是“天帝之季女”。那么,高唐神女是哪一位天帝的季女呢?《渚宫旧事》引《襄阳耆旧传》说是“夏帝之季女”,《文选》卷十九宋玉《高唐赋》李善注引《襄阳耆旧传》说是“赤帝女”。所谓夏帝、赤帝指的就是炎帝神农氏。因此,高唐神女是炎帝神农氏的最小的女儿。她名叫“瑶姬”,《文选·高唐赋》李善注引《襄阳耆旧传》又作“姚姬”。她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呢?陈梦家先生说:“瑶姬者,佚女也。古䍃姚音同,《说文》引《史篇》‘姚,易也’,故姚亦转为佚,帝喾之二佚女,即少康之二姚,姚媱(滛)瑶佚皆一音之转,瑶女亦即佻女滛女游女也。是巫山神女,乃私奔之滛(淫)女,其侍宿于楚王,实从高禖会合男女而起。”[1]按:瑶字从䍃,䍃实系窰(窑)的本字。古无偏旁,窑本作䍃。清代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说:“䍃,为瓦器之通名,因谓烧瓦之灶为䍃,后又增‘穴’为‘窑’也。”“窑”有淫的意思,故方言中称妓院为“窑子”,称妓女为“窑姐”。窑本作䍃,窑字既有淫的意思,因此凡从䍃得声的字均有这方面的含义。《方言》卷十:“遥,淫也。”《广雅·释诂一》:“媱,婬也。”而滛即淫[2]。闻一多先生说:“瑶之为言媱也,言以淫行诱人也。今呼妓女为媱子,是其义。”而䔄草“服之媚于人”,是古老的春药。谣之字源出于䍃,“本义当为男女相招诱之歌,故严格言之,惟说风情之谣乃为谣之正体,其他性质之民谣童谣皆其变体也。”[3]《字汇·风部》:“牛马牝牡相诱曰风。”《左传·僖公四年》:“唯是风马牛不相及。”贾逵注:“风,放也。牝牡相诱谓之风。”陈梦家先生说:“‘风’为诱牝牡相合,与‘谣’之为诱男女相合,完全一样,所以‘风’与‘谣’是一。”[4]窑、遥、媱、滛、瑶、䔄、谣等字都系䍃字的孳乳,是一组同源字,其核心义就都是淫[5]。因此,瑶与淫相通,瑶姬即淫姬,意即淫女。巫山高唐神女以瑶姬为名,这表明她是一位性爱女神。

名叫瑶姬的巫山高唐神女,“精魂依草,实为䔄芝”,其植物化身是䔄芝。䔄芝,草名,即䔄草,也叫瑶草,还叫灵芝,属真菌门多孔菌科。古人认为它是一种瑞草,服之能滋阴壮阳、延年益寿,能致幻通神、羽化成仙,能激起性欲、增进性感,因此是补药、不死药,也是春药、媚药,还是迷魂药。故《博物志》说:“名山生神芝,不死之草。”《论衡·验符》说:“芝草延年,仙者所食。”而《山海经·中次七经》则说:“服之媚于人。”瑶姬神话是由䔄草神话演变而来的。《山海经·中次七经》:“又东二百里,曰姑媱之山。帝女死焉,名曰女尸,化为䔄草,其叶胥成,其华黄,其实如菟丘,服之媚于人。”郭璞对“服之媚于人”句的注解说:“为人所爱也;一名荒夫草。”叶舒宪先生说:“大概女性服食䔄草后会有特别的性魅力,这一神话的观念的直接联想指向了‘荒夫’,似乎在暗示这种女性不可能有名正言顺的丈夫吧。”[6]《博物志·异草木》:“右詹山,帝女化为詹草,其叶郁茂,其萼黄,实如豆,服者媚于人。”范宁先生《博物志校证》引黄丕烈云:“右詹山是古䍃山之误,詹草是䔄草之误。”[7]《搜神记》卷十四:“舌埵山,帝之女死,化为怪草,其叶郁茂,其叶黄色,其实如兔丝。故服怪草者,恒媚于人焉。”孙作云先生认为“舌埵山”乃“古瑶山”之讹[8],毫无疑问也是正确的校勘意见。从以上文献记载来看,䔄草是古老的“恋爱巫术”(love magic)中所用的淫草、迷魂草。高唐神女的植物化身为䔄草,正是其为性爱女神的绝好证明。这种控制异性的迷魂药、媚药,在南方许多少数民族地区非常流行。例如,清代余庆远《维西见闻记》记栗粟人恋爱之俗:“采山中草木为合和药,男女相悦,暗投其衣,遂奔而走,跬步不离。”清张泓《滇南新语》引《北户录》说:“萎茎草、筠草、左行草、无风独摇草皆为媚药。”合和药、萎茎草、筠草、左行草、无风独摇草,均系䔄草之类的爱药与迷魂药。

而高唐神女瑶姬“旦为朝云,暮为行雨”,因此其自然现象化身则是云雨,这也是她为性爱女神的象征。荷兰汉学家高罗佩说:“有一种经久不变的古老象征保存下来,即天地在暴风雨中交媾。‘云雨’直到今天仍然是性交的标准文言表达。这一观念本身可上溯至中国远古。但在中国文献中,这一典故却是大约公元前3世纪的东西。它出现在大诗人宋玉《高唐赋》的序言中(见《文选》卷十九)。他在序言中说,从前先王曾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与之交媾。分手时,她说:‘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这里天地交媾的古老宇宙形象已经变成一个美丽的故事。不过应当注意的是这里女人在性交中也是作为指导者而出现。中国的性学和色情文献都把‘云’解释为妇女的卵子和阴道分泌物,把‘雨’解释为男子的射精。(引者按:高罗佩将‘云’和‘雨’的隐喻完全坐实为卵子和精子,未免过于拘泥了。)后来的小说也用‘雨过云散’之类的话描绘性交的完成。除‘云雨’外,后来的文献也用‘巫山’、‘巫阳’、‘高唐’和‘阳台’这些词汇来指性交。另外,像‘翻云覆雨’一类说法则用来指男子的性交。”[9]美国汉学家爱伯哈德也持有类似的观点,但他对云和雨的隐喻意义的看法略有不同:“也许‘云’所引起的联想,最经常的是‘云雨’。它与性有关,‘云’表示男女的交融一体,‘雨’表示达到性高潮。”[10]傅道彬博士说:“云与雨是中国古老的性交隐语。一般认为云雨语出宋玉《高唐赋》,实际上这并不是这个词的语源。《易·乾·彖》云:‘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其中的‘云雨’与‘品物流形’相关联,已有创造生命的象征意义。更富有意味的是《周易·小畜》所提‘云雨’,已有性的象征意义。《小畜》卦卦辞谓:‘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其卦巽上乾下(图示),乾为老男,巽为长女,老男遇长女自然交欢不悦,所以九三爻辞谓:‘夫妻反目。’显然‘密云不雨’之‘云雨’已是十足的性的用语了。古人以云雨为性行为之隐语当源于天地相交化生万物的认识。《系辞》谓:‘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汉人王充对此解释道:‘天复于上,地偃于下;下气蒸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中间矣。’(《论衡·自然》)这都是把云雨当做天地交感的生命行为,又反过来隐喻男女媾合,这是当时普遍的民俗心理。”[11]《山海经·大荒南经》云:“大荒之中,有山名巧涂之山,青水穷焉。有云雨之山,有木名曰栾。禹攻云雨,有赤石焉生栾,黄本,赤枝,青叶,群帝焉取药。”袁珂校注说:“㱙涂(丑涂)山在昆仑西南,云雨山复在㱙涂山附近,以地望衡之,当即此经前文所记之巫山,亦《大荒西经》所记之灵山也。”[12]又说:“巫山旧有高唐神女神话(见宋玉《高唐赋序》),谓神女瑶姬入楚怀王梦,自云是‘巫山之女,旦为朝云,暮为行雨’,因荐枕席。疑此巫山之或称‘云雨山’也。”[13]美国威斯康辛大学东亚文化系主任周策纵教授也说:“若把‘巫山云雨’的神话故事联系起来看,便可肯定这所谓云雨之山其实就是巫山和灵山。”“巫山云雨的神话可说是中国古典文学中最早的最浪漫的作品,它拿与巫有关的山做背景,这与古代巫的浪漫传统当然有关。”“而且《山海经》中所说的云雨之山既是巫山,与巫医有关,宋玉把‘巫山云雨’夸饰美化,也许是根源于《山海经》所述云雨之山这种巫的神话发挥而成。”[14]诸位先生的追索表明宋玉创造的云雨原型是有古老的历史文化宗教背景的,是漫长的性爱象征文化和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积淀的产物。杨琳先生则根据历史文献记载,认为“云雨”具有男女交媾象征意义与古人对云雨这两种自然现象的认识有关。他说:“在古人的观念里云是地上的阴气与天上的阳气交合而形成的状态,雨则被认为是交合的结果,云雨是天地的交媾行为,是天地创造万物的伟大举动。”[15]叶舒宪先生则结合国外学者的研究,分析了云雨与性爱关联的气象学与巫术理据。他说:“从气象学的角度去解释,天下雨是以一定质量的云层作用之结果。但仅仅从经验的直观上去看,雨和云也是密不可分的。所以‘云雨’自古以来便结合在一起构成天地交合的一种特殊表征,相沿下来,甚至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发展为一个性学隐喻。……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男女交合与天地交感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象征对应的,而且是交互作用的。如美国汉学家杰克·波德所说,中国汉代的求雨礼仪依然明显表现出作为小宇宙的人与大宇宙之间的‘性交感巫术(sexual sympathetic magic)’的关系[16]。”[17]叶先生既考虑了自然天象的因素,又考虑了原始思维的因素,从历史文化的深处较好地阐释了“云雨”原型的发生学根源。值得注意的是,以云雨喻性交并非中国国粹,西方也有。钱钟书先生说:“希腊古传天地交欢,乃有雨露,滋生万物。文艺复兴时意大利脚本中一妇久旷,自言曰:‘雨泽不降,已逾七月矣。’读近世欧美小说,时复一遭。如或记婚仪中女呼男为‘己之雨’而男呼女为‘己之土’。或言沛然下雨,俨如洪荒之世,天地欲生育男女而欢合;霖降注河又如牝牡交接。故知‘云雨’之‘牵合’,匪独吾国为然。”[18]

化身为䔄草和云雨的性爱女神高唐神女在崇拜生殖的上古时代,是备受人们尊崇和爱戴的,是作为高禖神而被人们虔诚祭祀的。

高唐神女自我介绍说:“我帝之季女,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台……”未行而亡即未嫁而死。《文选·高唐赋》“妾巫山之女也”句,唐李善注引《襄阳耆旧传》:“赤帝女曰姚姬,未行而卒,葬于巫山之阳,故曰巫山之女。”正以“未行而卒”释“未行而亡”,“卒”和“亡”都有死亡的意思。《字汇·亠部》:“亡,死也。”《尔雅·释诂下》:“卒,死也。”但陈梦家先生认为“未行而亡”的“亡”是逃跑、私奔的意思。他说:“余考瑶姬未行而亡,未行,未嫁也;亡,逃也;谓未嫁而私奔。”[19]美丽的巫山神女为什么不嫁人却又给楚怀王自“荐枕席”呢?要破解作为“处女”的高唐神女主动献身楚王的原始宗教神话之谜,必须放眼世界。英国人类学家罗伯特·布里福特在《母亲:情操与制度的起源研究》一书中指出,世界各地早期宗教中普遍出现的女祭司现象并非偶然。女祭司产生的共同历史条件是高度发达的神圣王权观念:男性帝王们以现实人神的身份君临世界,他们也需要非世俗的女性作为配偶,通过仪式性的神圣结合,确保他所统治的自然秩序的生命力。充当女祭司者除了必须具有足以同爱神美神相比的天然美貌外,往往还要求她们是未婚少女。女祭司的神性特征表现为巫术和预言的能力,获得这种超自然力的代价则是永远失去了同凡人结婚的资格。而中国古代的“巫儿”,她们也是类似的处女祭司。《汉书·地理志》叙述齐国风俗时说:“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俗。”因此,高唐神女具有处女祭司的身份[20]。

当代诗人公刘《神女》诗云:

不能设想,瑶姬——(https://www.daowen.com)

你竟会背叛大禹,

你竟会背叛土地,

你竟会接受那个楚襄王的蛊惑,

你竟会容忍那个登徒子的调戏。

不能相信,你竟会淫奔,

阳台之上,去自荐枕席。

亿万斯年过去了,你甘居寂寞,

亿万斯年过去了,你坚贞不移,

和云雾在一起,

和风雨在一起,

和巫山在一起,

和长江在一起,

黎明的忧愤和欣慰,

在你的眉眼中交替,

宇宙的痛楚和欢乐,

在你的脉管中环回。

既不必辟谣,

也无须抗议,

瑶姬,我信任你。

对于宋玉笔下的高唐神女瑶姬“自荐枕席”于楚王充满疑惑。

他用激情澎湃的诗行在为神女作辩护!诗人的辩护是很有代表性的。神女的行为叫许多现代人难以理解。但世界各地的原始民间宗教材料证明,主动与楚王交合的高唐神女实际上是在神庙中以肉体奉献于神的神妓或圣娼(sacred prostitutes),这与现代卖淫的妓女是完全不同的[21]。人类学家弗雷泽曾考察了西亚的圣娼习俗,解释了这种习俗产生的原因。他说:“塞浦路斯古时的习俗,妇女结婚前必须在阿芙罗狄蒂、阿斯塔特或其他女神的圣殿里向陌生人献身。类似的习俗在西亚许多地方都很流行。无论这种习俗的动机如何,人们显然并不认为这是淫乱放荡行为,而是神圣的宗教义务,是为西亚伟大的母亲神服务。这位女神的名字各地不同,其类型则是一致的。例如,巴比伦的每个妇女无论穷富一生中必须有一次在米莉塔的圣殿里去投身于陌生人的拥抱,并把卖身所得的钱奉献给女神。这米莉塔的圣殿,也就是伊希塔或阿斯塔特的圣殿。许多妇女挤在那个神圣的地方等着履行这种宗教义务。有的甚至在那里等待了多年。在叙利亚的赫利奥波利斯或巴勒贝克,那里以其巨大的神庙残迹而远近闻名,地方习俗要求所有的处女须到阿斯塔特神庙中献身于陌生人,已婚妇女也跟少女一样,用同一种方式证明自己对女神的忠诚。康斯坦丁大帝取缔了这一习俗,他下令摧毁了神庙,在那里建起了教堂。在腓尼基的神庙中,妇女们受雇为宗教义务卖淫,她们相信这样做能讨得女神欢心、赐予福佑。阿莫拉特人有一习俗,‘将要结婚的女子应在门旁与外人私通七日’。比布勒斯人每年哀悼阿多尼斯时都剃光头发。凡妇女不愿意奉献头发者必须在节间的一天与陌生人行淫,然后将所得钱财献给女神。在利迪亚的特拉勒斯地区发现的一块希腊铭文,证实公元2世纪时宗教性的卖淫习俗仍在希腊残存。该铭文还记载了一个名叫奥瑞莉娅·阿密丽亚的真实女子,不仅本人以神妓的身份供神御使,而且她的母亲和其他的女性祖辈也都如此供役。这篇铭文刻在大理石圆柱上(柱上供奉的是谢恩奉献的物品),表明那时人们对于这样的生涯和这样的祖先亲属并不认为是不光彩的。在亚美尼亚,贵族家庭都把女儿送到阿西里森纳的女神阿娜伊蒂斯的神殿里去为女神服役,这些闺秀就长期在那里充当神妓直到结婚时为止。当她们服役期满以后,没有人感到迟疑不愿娶她们为妻。庞特斯的科莫纳地方有一位人们称之为玛的女神。这尊女神拥有大量神妓为她服务。”[22]对这种献身神妓或圣娼,恩格斯也曾指出:“这种赎身,是一种有限制的献身:巴比伦的女子每年须有一次在米莉塔庙里献身给男子;其他前亚细亚各民族把自己的姑娘送到阿娜伊蒂斯庙去住好几年,让她们在那里同自己的意中人进行自由恋爱,然后才允许她们结婚;穿上宗教外衣的类似的风俗,差不多在地中海和恒河之间的所有亚洲民族中间都可遇到。”[23]因此,高唐观实际上相当于古巴伦的米莉塔神庙和亚美尼亚的阿娜伊蒂斯庙,而云梦之台或云梦之浦则是上古举行“圣婚仪式”(the sacred marriage rite)的场所(高禖圣地),高唐神女瑶姬则是献身的神妓或者叫圣娼。宋玉利用“人神婚恋”的形式,表现的是遥远时代的真实历史。神妓或圣娼是宗教的产物,她们在当时不但不会受到贱视,相反还备受人们崇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