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研究的主要领域
对心理学研究的分类有很多种方法。早期的教科书经常按照心理学的流派来划分——构造主义学派(structuralist)、机能主义学派(functionalist)、行为主义学派(behaviourist)、格式塔学派(Gestalt)和精神分析学派(psychoanalytic)。但是,到20世纪30—40年代后,随着这些学派的衰退,这种划分标准已经基本上失去其实用性(见第5章)。另有几种不同的分类是依据所研究的机体的种类来划分的,例如把心理学分为儿童心理学(child psychology)与成人心理学(adult psychology);或人类心理学(human psychology)与动物心理学(animal psychology),抑或普通心理学(general psychology)与变态心理学(abnormal psychology)等。还有一些划分标准是依据所使用的研究方法,例如实验心理学(experimental psychology),质的心理学(qualitative psychology)和数学心理学(mathematical psychology)等。所有这些划分都是随心所欲的和推测性的。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借描述一本不足凭信的中国百科全书时,阐述了上述观点。该书把动物划分为:
(a)属于皇帝的,(b)充满香味的,(c)受到训练的,(d)乳猪类,(e)美人鱼类,(f)传说中的,(g)走失的狗,(h)那些被列入本分类中的;(i)好像疯了似的颤抖类,(j)数不清的,(k)有非常好看的驼毛类,(l)其他,(m)刚刚打破花瓶的,(n)像远处的苍蝇。(Borges,J.L.,1973,Other inquisitions,1937—1952,R.L.C.Simms,Trans.,London:Souvenir,p.103,original work published 1952)
依据习惯和实践对心理学研究所作的传统分类是混杂的,就像中国百科全书一样混乱和模棱两可。传统分类依据的是心理过程的类型(包括感觉和知觉、认知、学习和技能、情绪和动机、个体差异和人格、社会心理学等),分析的水平(包括行为的生物方面、心理的发展方面、心理学的历史等)及所研究的个体类型(包括变态心理学、比较心理学等)。显然,这一分类系统很难用于实践。心理过程;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分析的水平和个体的类型,都很难被僵硬地限制于密不渗水的容器里。各分类之间一定程度的渗透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不属于任何已经存在的某一分类标准的新现象和新研究领域还在不断出现。结果,不同的教科书或课程提纲对相同的基本信息的组织与划分总是稍有不同。
下面的分类虽然不一定比其他分类更具有逻辑性,但我依据已经发表的学术成果进行考察和取舍之后,使它尽可能地符合美国和英国为学位课程的教学意图所做的划分。以下11种研究类型的分类将给你一种鸟瞰的视角,审视当代心理学的主题,正如名列前茅的大学所教授的那样。对一般类型中的特殊主题所作的简短注释仅仅是描述性的,目的是为了介绍各种有趣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