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土司“维持会”
1943年2月24日,日军占领盈江新城,殴打百姓和刀征廷、线埔准等土司老办事员,其后成立盈江县“维持会”,选刀保固(刀完松)为“维持会”会长。在沦陷期间,盈江县先后组织了干崖(驻地土司署)、盏达(驻地土司署)、太平街、芒允街4个“维持会”。 (71) 1946年3月14日,云南省政府主席卢汉关于滇西各土司情况给民政厅的训令细数了伪土司政权的作为:
一、 三十一年五月,干崖新土司刀承钺,曾赴畹町参加敌方会议数次。九月间,干崖老土司刀保图(京版)等阻截中缅义勇军第四大队刘公敏部袭击由腊撒经干崖至腾冲之敌。
二、 三十二年二月间,刀承钺、刀良生、思鸿升(盏达土司)、恩德邦等,率众夷民参加驻腾冲之敌五十六师团一一八联队田岛行政班工作,并在干崖新城附近芒抗刀保图家秘密开会,当时尚有刀保圉、刀保固参加等,内容之一,组织摆夷族王国,呈请日皇封刀承钺为皇子;二、协助敌军策划偷渡怒江,进攻保山;三、边区各土司不参加抗战工作。
三、 刀保固、思鸿升等于三十二年间曾数次往腾冲参加敌方会议,由敌委刀保图为干崖伪行政厅长,恢复思鸿升已废土司地位,兼盏达伪行政厅长,另发电台一部,派情报员八人,住在刀保固家与思等经常将我军情况供给敌方。
四、 三十二年三月十一日,刀保图、刀保固、刀承钺、思鸿升等,率夷兵四百余人,分别占据莲山、太平、芒允三镇,以当地粮食、马秣供给敌军,残杀汉人数十人。八月间又勾结敌军四五百人,围攻莲花山,杀害汉人百余、伤数十人,边民财务被劫一空。 (72)
“维持会”的成立尽管暂时减少了日军的一些暴行,但其苟安依附日军,为日军征粮、征兵和征夫,使德宏少数民族深受其害。
(一) 征粮
日军占领瑞丽后,勐卯土司衎景泰派出“维持会”人员法体准、法应勒、尚依摆等协助征集日军所需粮食和食品。为日军派收的牛、猪、粮食,全勐分2个渡口接送,下段送荣棒,再送往南坎;上段送到屯洪渡口(或棒蚌渡口)再运往木姐。因白天经常遭到飞机袭击,常常连夜送牛。 (73) 日军占领梁河后,要求“维持会”每天中午12点以前要把日军所需柴、米、肉、菜等物资送到日军驻地。“维持会”下属14个保轮流供应,各保将物资送到“维持会”,再由“维持会”分送给各地日军。 (74)
(一) 日寇给盏西乡长摊派食品的命令
命令 盏西乡长孟××殿:
一、 你们要组织自己保护的机关;
二、 我们要三个人就用联络员,所以要会写字的人来到荷花池,阳历十二月二十日迄;
三、 为送水的事你们总得送三千箩子的县,公米到荷花池,所以十天一回米一百二十斗,要送猪一头,阳历十二月十四日。
大日本军荷花池军政班江腾队长(印)
(二) 日寇于1943年向盏西乡长催交食品的命令
皇军命令盏西乡乡长台前:我太田部队在荷花池要永久驻在了。因为要对以请乡,要求协力精力,很要信赖皇军罢。所以现在我们粮物不多了,天天难法的,我们没办法。我们要求很难,我知道。但是要二天内,驮来八十箩的白米和六十斤的猪肉,一百多斤的小菜,二百斤的烧酒罢。我们愿意很希望要服从皇军命令罢。请你们的乡里分量东西分随便。
昭和十八年四月二日
荷花池守备队长今里(章)
(三) 日寇于1943年给盏西维持会长的命令
皇军命令盏西治安维持会会长殿:
就要对以维持会派二个联络员罢,还要四天内驮来八十箩的白米,我们要永久驻在荷花池,守备大盈河一带罢。请你们要协力日军,信赖皇军。请你们要尊重日军命令,服从我们罢。
昭和十八年四月二日 荷花池守备队长代补官今里(章) (75)
日军在南甸也上演同样的戏码。日军向南甸土司“维持会”派大米2万包(每包100公斤),并要求自备夫马日夜运送至腾冲。 (76) 1943年日军派梁河军粮增至3万包大米。 (77) 日军在干崖、盏达、蛮允、太平向民众征派军粮5万包。 (78) 抗战胜利后,各县及设治局上报的抗战期间滇西边区损失统计中,潞西损失粮食128990斗,盈江损失20万箩。 (79)
(二) 征兵
日军占据缅甸后,利用缅甸各民族对英国殖民的反抗情绪,开始以反抗英国殖民为号召,训练缅甸各民族武装为日军所用。日军侵入缅北、滇西后又大肆挑拨民族矛盾,征发训练傣、佤、景颇等各民族壮丁。日军曾在缅滇边境一带大批征调夷民壮丁,其中,木邦征150名,南坎征200名,猛纪征60名,猛牙征50名,其他如猛古、棒线等地均有征调。日军占领龙陵后,即有“杂色部队”开赴龙陵,其中“戛拉(佤族对英军的称呼)、缅人、山头(景颇族)、汉奸均在其内”。1943年9月增援腾冲的4000多名日本兵中,“缅人及夷人甚多” (80) 。
德宏州各处土司“维持会”成立后,日军指令他们组织武装力量,并通过土司强征各族青年以供调用,组织训练亲日武装“自卫队”“自卫军”等。1943年夏,勐卯土司衎景泰奉日军之命,召集了六七百名当地青年,由日军训练为“兵补”(即常备队或自卫队),以协助日军的对华作战。最后由日军选定了60名青年,并派军事教官对他们进行军事训练。 (81) 干崖、南甸、盏达等部分土司武装也因土司成立“维持会”而变为亲日武装,并一度随日军行动。在1944年的一场战斗中,“复查缴获敌之文件,证明为五十六师团一〇六联队金刚宗四郎之高木营中队,官兵约百三十余。此次进犯大陇川、户撒、腊撒之敌总兵力,共约八百多人(包括干崖、盏达两土司伪军在内)” (82) 。
日军在滇西地区除征兵外,还炮制所谓“爱乡青年队”。1942年7月,日军宪兵队队长高岛带领100余名士兵进驻勐戛,宣称他们是来“保卫老百姓”的。3个月后,日军令勐戛刘镇长召集各保甲长,商定组织一支“爱乡青年队”,当地士绅谁也不敢违抗,只得一一照办。镇公所立开民众大会,把100余名青年组织起来,由日军当教官,每天下午6点开始训练,8点回家。日军打着保护家乡的幌子,让这些人为他们卖命。后来部分青年就加入了日军队伍。
(三) 征夫
如前所述,在梁河“维持会”的安排下,梁河县人民每年向日军送大米2万包,后增到3万包。大米每包重100公斤,均由乡保长组织骡马和人力运送,因此,大量民工来回奔波在腾冲至梁河的运粮路上。为了对梁河县进行控制,日军遂修筑从腾冲至遮岛的公路。他们要几千名百姓天天赶修公路。有些百姓不堪其重,寻机逃跑。对逃跑民夫,日军规定乡保长在几天之内如果不能将其按时送到工地,就烧毁乡保所辖村寨。1944年4月公路开始通车,由于修路未填沙石(仅铲平),雨季来临后,日军便又抓民夫维修公路,民众苦不堪言。
潞西镇公所办理驮马、食米等日军军需品
(1943年8月16日—1944年正月19日)
1943年8月16日命令 (83) 卅二年八月十六日。案奉芒市司署顷准日军部通知:“潞西镇应代雇驮马100匹,马伕100名,准于8月17日备齐送署验收勿悮为要。此令。”等因。奉此,自应遵办。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保长照养马者尽量派送驼〔驮〕马24匹、鞍架全套、马伕24名,遵期送往。事关军用急须,勿得延宕时刻为要。此令第二保长刘广荣遵照。
代镇长张觐北〔伯〕 (84)
在遮放,当地维持会受日军指派雇佣民夫,并且对民夫的年龄、身体状况有明确要求。
遮放治安维持会办理日军军需
(1943年11月19日—25日)
1943年12月12日命令 (85) 卅二、十二、十二于芒市司署。令潞西镇代镇长张觐伯、副镇长刘广荣。为令遵事。顷准日军部通知谓:“于本月14日需用马伕数百名,于芒市附近使用,希即代向各村雇用,按期送交。”等语,自应照办。除分令坝区及各乡派送外,合行令仰该镇长遵照,派送马伕50名,各应携带行李锅具,限阴历冬月十八日派送来署。事关军用,勿得借故推延为要。切切此令。
1944年3月29日紧急命令 卅三、三、廿九于芒市司署。令潞西镇代镇长张觐伯、副镇长刘广荣。顷准日军通知:“兹需用常工千余名,年在15岁以上、45岁以下精壮无疾者,限于本月31日送芒应用,请代按期派送。”等语,自应照办。兹按旧例成数,分派该镇(勐戛、勐旺)共应派送民伕140名。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镇长遵照,即刻派妥,遵期送署。事关军用,勿得借故推延短少,有误军需,致干提究不贷。切速!此令。
代办方克光 (86)
1943年1月,日军在盈江成立“维持会”后,在干崖、盏达2个土司地征调军粮7万包,其中干崖5万包、盏达2万包,每包重100公斤。这些军粮完全靠骡马、人力运送到腾冲县城。为了修筑从南甸、干崖、莲山至缅甸八莫的公路,“维持会”到处抓捕民夫,为日军修路。1947年4月,莲山设治局局长刘培元呈文:在沦陷期间日军共征莲山1000余人,耗时70余万工日,损失国币1400余万元。此报告并不含盈江设治局数据。
此外,德宏州的陇川、潞西、瑞丽、畹町也未能幸免。被征民夫很多病死、饿死或被日军吊打踢死,受尽虐待者难以计数。除了征粮、征兵和征夫,“维持会”还向百姓摊派日军所需的生活用品和夫马,并要求向日本教官学习日语、日本礼仪和《古文观止》。 (87)
日本侵华期间在中国各地扶植成立的大大小小、名称各异、性质相同的伪政权,表面上也具有一般政府的组织形式,如有自己的政府机构与行政系统,有自己的官员队伍与军队、警察,也占有一定的土地,统治着一定数量的人民。但是这些“政府”的根源与本质在于,它的产生和存在都是基于日本的武装入侵与军事占领,它的成员与组织都唯日本当局之命是从,它的最主要功能是竭尽所能服务于日本“以华制华”的政策与利益,它必须事事、时时听命于日本而不能有任何实质上的反对,也不能有任何自己的主见。一旦日本当局改变主意或日本当局垮台,这些“政府”也会立即消失或垮台。这些伪政权在日军刺刀的监控下,只是日本军国主义的傀儡和工具,始终奉行亲日、卖国的方针与政策。
(1) 防衛庁防衛研究所戦史部『史料集南方の軍政』、朝雲新聞社、1985年、13頁。
(2) 野村佳正『「大東亜共栄圏」の形成過程とその構造:陸軍の占領地軍政と軍事作戦の葛藤』、錦正社、2016年、6—7頁。
(3) [日]江口圭一著,杨栋梁译:《日本十五年侵略战争史(1931—1945)》,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74页。
(4) [日]江口圭一:《日本十五年侵略战争史(1931—1945)》,第173页。
(5) 安達宏昭『「大東亜共栄圏」論』、『岩波講座日本歴史第18卷·近现代4』、岩波書店、2015年、141—176頁。
(6) 《侵占滇缅的“急先锋”——日军第56师团第146联队志》,云南省龙陵县政协委员会、云南省社科院保山分院滇西文化研究基地2019年编印,第16页。
(7) 防衛庁防衛研究所戦史部『史料集南方の軍政』、294頁。
(8) [日]江口圭一:《日本十五年侵略战争史(1931—1945)》,第173页。
(9) 太田常蔵『ビルマにおける日本軍政史の研究』、吉川弘文館、1967年、1—2頁。
(10) 防衛庁防衛研修所戦史『ビルマ攻略作戦』、504頁。
(11) 『第4.治安状況』、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4060433900、第56師団戦時月報 甲昭17.6.1—17.6.30/ビルマ/南西/陸軍一般史料(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12) 防衛庁防衛研修所戦史『ビルマ攻略作戦』、507頁。
(13) 『第4.治安状況』、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4060433900、第56師団戦時月報 甲昭17.6.1—17.6.30/ビルマ/南西/陸軍一般史料(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14) 安達宏昭『「大東亜共栄圏」論』、『岩波講座日本歷史第18·近现代4』、152頁。
(15) 防衛庁防衛研究所戦史部『史料集南方の軍政』、297頁。
(16) 『軍政指導方策』、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4060029700、南方軍作戦関係資料綴昭16.11.25—18.2.21/全般/南西/陸軍一般史料(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17) 興竜会編集委員会『ああビルマ公路——ビルマ従軍』、319頁。
(18) 张组成:《龙陵沦陷》,云南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39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08页。
(19) 张组成:《龙陵沦陷》,云南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39辑,第108页。
(20) 王辅:《日军侵华战争(1931—1945)》,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65—1966页。
(21) 《抗日战争时期盏西沦陷后日军的一些文件》,德宏州史志编委办公室编:《德宏史志资料》第11集,潞西:德宏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第245页。
(22) 熊文定:《腾冲军民抗战片断》,云南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39辑,第138页。
(23) 腾冲县县长张问德的字。
(24) 张志芳主编:《李根源〈曲石诗录〉选集》,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25页。
(25) 《张问德严词驳斥田岛信》,腾冲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腾冲文史资料选集》第1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9—160页。
(26) 《张问德关于反攻腾冲前后各种情形报告书》(1944年8月28日),德宏州史志办公室编:《德宏历史资料——抗日战争卷》,潞西:德宏民族出版社2012年版,第283页。
(27) 《腾冲县政府1943年度工作报告书》(1942年7月2日至1943年12月底),保山地区行政公署史志办公室编:《保山地区史志文辑》第3辑,保山报社印刷厂1990年印,第298页。
(28) 《侵占滇缅的“急先锋”——日军第56师团第146联队志》,云南省龙陵县政协委员会、云南省社科院保山分院滇西文化研究基地2019年编印,第90页。
(29) 《告董立富勾结日军抢逃难者财物等呈》,保山市档案馆藏,BS/M3/A/05/284/92。
(30) 『第4.治安状況』、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4060433900、第56師団戦時月報 甲昭17.6.1—17.6.30/ビルマ/南西/陸軍一般史料(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31) 《收复区腾冲、龙陵保甲户口统计数》,《云南民政月刊》第1卷第2期,1946年,第16页。
(32) 刘景山主编:《侵华日军大屠杀暴行》,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年版,第340页。
(33) 《腾冲敌情报告书》(1944年4月2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787/11593。
(34) 《龙陵县长杨立声报龙陵沦陷后敌我双方活动情况及省民政厅对该县的指示电》(1942年5—10月),云南省档案局(馆)编:《抗战时期的云南——档案史料汇编》上册,第389页。
(35) 德宏州史志编委办公室编:《德宏史志资料》第8集,第14页。
(36) 德宏州史志编委办公室编:《德宏史志资料》第8集,第14页。
(37) 德宏州史志办公室编:《德宏历史资料——抗日战争卷》,第472页。
(38) 《日军在南伞、孟定等地蹂躏情形》(1942年9月16日—1943年3月11日电),云南省档案馆编:《日军侵华罪行实录云南部分》,第442页。
(39) 芒市公路管理总段编:《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志》,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52页。
(40) 云南省课题组编:《云南省抗战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成果选辑》,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版,第248页。
(41) 龙陵县城东南面的制高点,自东北向东南延伸,环绕龙陵坝子10余公里,是县城的主要外围屏障。
(42) 《龙陵县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云南省龙陵县政协委员会2004年编印,第192页。
(43) 刘景山主编:《侵华日军大屠杀暴行》,第340页。
(44) 《龙陵县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云南省龙陵县政协委员会2004年编印,第48页。
(45) 泸水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泸水县志》,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8页。
(46) 云南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39辑,第195页。
(47) 《抗日战史:缅北及滇西之作战》,“国防部史政编译局”1981年编印,第323—326页。
(48) 《腾冲敌情报告书》(1944年4月2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787/11593。
(49) 刘景山主编:《侵华日军大屠杀暴行》,第340页。
(50) 潞西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潞西市文史资料》第3辑,德宏民族出版社印刷厂2001年印,第157—158页。
(51) 德宏州史志办公室编:《德宏历史资料——抗日战争卷》,第534页。
(52) 『第4.治安状況』、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4060433900、第56師団戦時月報 甲昭17.6.1—17.6.30/ビルマ/南西/陸軍一般史料(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53) 1町步约合15亩。
(54) 興竜会編集委員会『ああビルマ公路——ビルマ従軍』、186—189頁。
(55) 云南省课题组编:《云南省抗战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成果选辑》,第353—357页。
(56) 《铁血丰碑:滇缅抗战史料》上册,保山市隆阳区政协委员会2013年编印,第234页。
(57) 吕芳上:《中国抗日战争史新编3——全民抗战》,台北:“国史馆”2015年版,第271页。
(58) 方国瑜:《抗日战争滇西战事篇》,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8页。
(59) 陈序经:《暹罗与日本》,《今日评论》第2卷第17期,1939年,第260页。
(60) 土司制度是秦汉以来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的“羁縻”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特殊统治的制度,是中央王朝处理边疆民族问题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这种制度的形式是以少数当地头人(或贵族)来管理和统治少数民族地区。中央王朝委予诰敕、印章、虎符、玺书、金牌等,对土官的任命、升迁、承袭、奖惩和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及与朝廷的关系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两者关系相辅相成。中央王朝赋予土司权利和义务,认可其世袭的统治权力,土司以维护边疆的稳定为中央王权尽忠。
(61) 马向东:《德宏民族文化艺术论》,潞西:德宏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8页。
(62) 《龙陵县长杨立声报龙陵沦陷后敌我两方活动情况及省民政厅对该县的指示电》(1942年5—10月),云南省档案局(馆)编:《抗战时期的云南——档案史料汇编》上册,第389页。
(63) 耿德铭:《滇西抗战史证》,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
(64) 《泸水设治局局长鲁正璜报日宼暴行致民政厅电》(1943年11月30日9—12月30日),云南省档案馆编:《日军侵华罪行实录云南部分》,第448页。
(65) 张传:《腾冲沦陷记——一份记录日军侵陷腾冲的珍贵文献》,林超民主编:《西南古籍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76页。
(66) 《不堪敌寇的蹂躏 腾冲人民罢市反抗》,《新华日报》,1944年1月4日,第2版。
(67) 瑞丽市志编纂委员会编:《瑞丽市志》,第753页。
(68) 毕业于明治大学。
(69) 黑田秀俊『軍政』、學風書院、1952年、162頁。
(70) 德宏州史志办公室编:《德宏历史资料——土司·上官卷》,潞西:德宏民族出版社2012年版,第326页。
(71) 刀安禄:《盈江维持会及日寇罪行》,德宏州史志编委办公室编:《德宏史志资料》第2集,第161页。
(72) 《卢汉关于滇西各土司情况给民政厅的训令》(1946年3月14日),德宏州史志编委办公室编:《德宏史志资料》第5集,潞西:德宏州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100页。
(73) 曼记:《日军在瑞丽的罪行》,瑞丽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瑞丽市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潞西:德宏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78页。
(74) 德宏州史志办公室编:《德宏历史资料——抗日战争卷》,第499页。
(75) 《抗日战争时期盏西沦陷后日军的一些文件》,德宏州史志编委办公室编:《德宏史志资料》第11集,潞西:德宏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第246页。
(76) 德宏州史志办公室编:《德宏历史资料——土司·上官卷》,第326页。
(77) 梁河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梁河县志》,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0页。
(78) 德宏州史志编委办公室编:《德宏史志资料》第2集,第163页。
(79) 《抗日战争期间滇西边区损失统计》,德宏州史志编委办公室编:《德宏史志资料》第8集,第252页。
(80) 《梁河设治局报告敌情及反攻情况》(1943年10月3日电),德宏州史志编委办公室编:《德宏史志资料》第8集,第53、9、85页。
(81) 瑞丽市志编纂委员会编:《瑞丽市志》,第753页。
(82) 《反攻腾龙前后的滇西敌后游击队》,德宏州史志编委办公室编:《德宏史志资料》第8集,第98页。
(83) 此命令盖有“潞西第一区潞西镇公所图记”印章。
(84) 《潞西镇公所办理驮马、食米等日军军需品》(1943年8月16日—1944年正月19日),德宏州档案馆藏,2/1/17/132。
(85) 此处盖有“芒市安抚司署”之章。
(86) 《遮放治安维持会办理日军军需》(1943年11月19—25日),云南省档案馆编:《日军侵华罪行实录云南部分》,第432—436页。
(87) 瑞丽市志编纂委员会编:《瑞丽市志》,第7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