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滇西战略轰炸影响

三、 日军滇西战略轰炸影响

滇缅公路上的重要城市保山,是中国南方古丝绸之路上的边关重镇,地方富庶,物产丰饶,商贾云集,是云南著名的粮仓,且素有“扼滇西之门户,居两江之要津”誉称。日机的肆意轰炸,使富庶的城乡血流成河,街道上布满死尸,城市变成一片瓦砾,城楼、牌坊、古迹、民宅和店铺毁于一旦,商店关门,学校停课,工厂停产,已受尽战争折磨的人民,在日军的轰炸之下,失去了最后一块容身之地。 (48) 日军侵入滇西之前,这一地区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百姓安居乐业。日军的战略轰炸破坏了滇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和平环境和人们安居乐业的正常秩序。以畹町为例,由于日机的连续轰炸,畹町附近村里的农民无法继续生活,陆续外逃,芒另、芒棒、南帕冷、回龙、韦布司5个村寨房屋全部成为废墟,田地全部荒芜。 (49) 一言以蔽之,经历日军无差别战略轰炸之后的整个滇西,“农事失时,良田千顷,俱形荒芜,饥象已成。民间吃树皮草根者甚多,沟壑饿殍,奄奄以毙” (50) 。人口大幅减少,财产巨额损失,农业土地撂荒,粮食减产。这些既破坏了滇西社会的正常秩序,也打断了滇西社会发展的进程。

1923年的《空战规则草案》,虽不具备条约的性质,但由于包含或反映了有关空战的法规及惯例,具有重大参考价值。该规则规定:“禁止以对平民造成恐怖,破坏或损害非军事性质的私人财产、或伤害非战斗员为目的的空中轰炸……空中轰炸只有针对军事目标才是合法的。关于合法的目标,该规则作如下列举:军队,军事工程,军事设备或仓库,构成从事制造武器、弹药或显属军事供应品的重要和著名中心的工厂,为军事目的使用的交通运输线,禁止对不紧接地面部队作战地区的城镇、乡村、居民点或建筑进行轰炸。此外,该规则还规定,如果对军事目标所在地点的轰炸会引起对平民的不分皂白轰炸,则不应进行轰炸。关于空战中使用的武器并非无限制,如化学、细菌和核子炸弹及导弹,杀伤性和一切不分皂白的武器和作战方法,必然会波及平民的武器和作战方法,背信弃义的作战方法(如从航空器投掷触发或定时的炸弹,玩具或日用品炸弹),有毒的武器等,都是非法的。” (51) 日本1929年参与签署的《海军条约》也明确规定:“禁止以对平民造成恐怖、破坏或损害非军事性质的私人财产,或伤害非战斗员为目的的空中轰炸。”但是,通过前文对日军实施滇西无差别战略轰炸的全过程、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附带的严重后果进行考证,大量的事实表明,日军在滇西实施的无差别战略轰炸,显然违背了国际法,是典型的反和平侵略行为;也违反了“军事必要”原则,是昭然若揭的战争犯罪;更违反了“人道主义”原则,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践踏人类文明底线的反人道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