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二、藏传佛教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在藏族历史中,生生不息延续的是宗教,宗教根深蒂固影响着藏族人民的人生观、价值观,他们对自然生物有着深深的敬意,保护自然环境,爱护自然环境是藏族人民世代通过宗教传承的理念。

苯教是藏族的原始宗教,其内容有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寓意。苯教之所以崇拜世间万物,是因为苯教推崇一种万物有灵的泛神论。苯教是限于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而产生的对自然界的各种奇异现象的恐惧、无知,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种敬仰、误解。它不仅是一种精神信仰,更是伴随信仰而生的一整套与自然相处的生活方式。[18]苯教以佛教的形式传入吐蕃,爱护、敬畏万物生灵、生死轮回、不杀生、慈悲行善等佛规,深深影响世世代代藏族人民。(https://www.daowen.com)

佛教关于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自然观对少数民族有很深的影响。佛教自然观认为,众生平等、万物平等,不仅一切生命都有平等的地位,就是草木、山川、大地等也有佛性,必须予以尊重。[19]佛教中宣称要敬畏神山神水,只有敬畏,才可以免遭灾祸,否则就会受到各种惩罚。在文献记载中,青海省兴海县赛宗寺有“五戒”和“十善法”,其中在“十善法”中有“不杀”的规定,该规定为佛教徒的第一大戒。其寓意是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不杀”,指不杀人、不杀动物。这“五戒”和“十善法”是佛教的基本佛规。

佛教对自然界万事万物爱护、和谐共处的佛规,使世代藏族人民对生态环境具有很强的保护意识,到现在都保留着对神山神水的膜拜等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