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院建设助力“三江源”生态环境审判

三、智慧法院建设助力“三江源”生态环境审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作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互联网+”等一系列重要决策,智慧法院建设被列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法院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2017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智慧法院建设专题座谈会,周强院长强调“要实现信息化建设与司法改革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是人民法院深刻的自我革命和变革。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引擎和强大动力”。3月31日,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加快建设智慧法院”。5月11日,在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周强院长对智慧法院总体布局进行部署,要求全国法院充分认识智慧法院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6月19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旨在明确建设任务和目标,统一思想和行动,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力争年底前与全国法院同步建成信息化3.0版,初步形成智慧法院。

三江源生态环境法庭应当紧紧围绕智慧法院“三全三化”[15],构建智慧法院运行的支撑体系,为全业务网上办理和全流程依法公开奠定基础。建成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司法信息化体系,使信息化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国家治理。

一是《青海法院信息化五年发展规划(2017—2021)》已经公布,这标志着我省智慧法院建设既有中长期规划,又有近期规划。

二是建成法院信息化3.0版,着力补齐短板,为推进智慧法庭建设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配各类信息化建设专业人员,提供坚实人才队伍保障。同时,对各业务部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从各个角度的工作需求进行梳理,为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确保信息化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同步发展,兼顾法律知识的专业性,充分保障人才队伍发展,推广可视化平台,实现四级法院直至人民法庭的信息化运行质效可视化管理。同时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力量,进一步加强与科技界、法学界等人才的合作,积极吸收专家学者的经验和智慧,创新机制,引领法学以及各界专家学者参与到法院信息化建设中,将最先进的理念融入智慧法庭建设中。(https://www.daowen.com)

“网络化”要求大力推进核心业务网上办理,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并上传办案系统,法官阅卷、制作文书等核心业务都在网上办理。深挖现有系统应用潜力,完善电子诉讼平台建设,尽快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质证、网上庭审、网上送达等功能,实现互联网电子诉讼和专网网上办案有机融合。构建集约化的信息网络体系,提升诉讼服务大厅、信息管理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数字法庭、数字化会议室等执法办案场所的信息化水平。

“智能化”体现为文书智能编写、智能回填、语音识别、庭审巡查、诉讼风险评估、案情研判等智能化系统全面投入使用,加强培训学习,让专业审判团队均能熟练运用。加强各类应用系统的集成,满足不同平台间、不同网络间、不同法院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需要。

“阳光化”要求人民法院做到在庭审中做到每庭必录,法律规定可以公开开庭的,通过网络实现庭审直播;通过诉讼服务平台,将人民法院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网上公开。[16]

四是重视“绿色发展”,建成“绿色智慧法庭”。坚持需求为导向,“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在特殊地区重点领域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绿色发展的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克服自然地貌造成的困难。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又一次对该理念进行了“必须坚定不移贯彻”的诠释,其中包含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以效率、和谐、可持续为目标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三江源生态法庭的设立,成为“三江源”地区探索生态环境司法的主要阵地,配齐法院省、州(市)、市(县)三级网络建设,通过数据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历史、现状、未来的发展方向。绿色智慧法庭承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加快案件网上移转、审阅,有助于减少环境破坏、污染,有利于成本节约,提高审判效率,提升数据支撑力度,推动园区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