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可能合并的疾病
人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整体,各器官、各系统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只有各种组织器官间相互协调平衡,才能保持健康。好比一部庞大的多功能机器,每一个部件、每一个螺丝钉都有作用,哪里出了故障,都会影响正常运转。全身不论哪个系统有病,都会影响怀孕的顺利进展与母、胎健康。所以,应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每位妇女在婚前、孕前都应主动地去有关部门,例如去妇幼保健所或医院如实叙述自己身体的情况和病史,请医务人员做体格检查和有关的化验检查,诊断全身有无疾病,咨询能否结婚和怀孕。怀孕后应及早检查,如果查出合并内外科疾病,则应遵照医师嘱咐,有的必须中止妊娠,有的可以继续妊娠,但要采取适当的治疗与保健措施,争取平安地度过怀孕期和分娩期。
一、贫血
贫血是孕妇最常见的合并症。怀孕后血浆增加相对地比红血细胞增加更多,血液变稀些。医学上将孕妇贫血的诊断标准降低,当红细胞低于3.5×1012/升、血红蛋白低于100g/升或血细胞比容小于30%时才诊断为贫血。不少妇女在怀孕前就有贫血,其原因可能是长期素食、偏食、节制饮食、月经过多或慢性胃病影响营养吸收所致。怀孕4个月以后,由于胎儿和胎盘发育,身体对铁的需要量逐渐增加,约有1/4的妇女因铁的摄入不够或胃肠吸收不良而缺铁。所以,孕妇贫血以缺铁性贫血最多见。叶酸与维生素B12缺乏的贫血较少见,因为骨髓造血功能障碍的贫血极少见。
贫血者表现为面色苍白或萎黄、指甲薄脆、皮肤干燥、易脱发、舌炎、口角浅裂;严重者常有心慌、气短、头昏、眼花,甚至消化不良、食欲减退、腹泻和水肿等。贫血影响胎儿在子宫内健康发育,易造成流产、早产、胎死宫内、低体重儿或新生儿窒息。有些贫血的孕妇合并妊高征,而且贫血可加重妊高征的病情。贫血者分娩时因血中各种凝血因子减少,会造成产时出血多,而且抵抗力低,产后容易发生产褥感染,伤口不容易愈合,产后乳汁亦少。所以,怀孕前就应积极治疗月经过多、慢性胃病、钩虫病等。
在我国广大农村,孕妇合并钩虫病较多见,尤其在蚕桑区更多。得了钩虫病,面黄、水肿、头昏、无力、严重贫血。通过化验大便不难诊断钩虫病。但多种驱钩虫的药物或多或少都有不良作用,所以,在怀孕早期,胎儿各器官处于分化阶段,应暂时避免服驱虫药,以免影响胎儿发育。怀孕中、晚期驱虫较安全。不要自己随便买药驱虫。医师会选择效力好、无毒性的药,驱虫时一般不要加泻药。应用较多的是驱虫净,每次100毫克,晚上睡前口服,连用3天。当然,如果贫血较轻,可以先增加营养与补充铁剂,驱虫治疗可以留到产后进行。
妇女怀孕后要多吃富含蛋白质、铁、维生素、叶酸的瘦肉、鸡蛋、牛奶、肝、鱼、紫菜、新鲜绿叶蔬菜和红枣等,提倡用铁锅炒菜。一般来讲,孕妇不论原先有无贫血,在怀孕4~5个月后坚持补充少量铁剂是必要的。如果在产前检查时查出贫血,应请医师帮助寻找病因,并在医师指导下积极治疗,最常用的口服药是富马酸亚铁,每日3次,每次0.2克,这种药物的吸收和利用率高,对胃肠道刺激性小,或者肌内注射右旋糖酐铁50毫克,每1~2天 1次,直至贫血纠正,这些药物对胎儿无害。不少孕妇因服铁剂引起胃部轻度不适或因服铁剂后,见到自己大便颜色发黑而害怕吃药,这些现象是服铁剂引起的,对身体无害,不必担心。当然,也可以请中医辨证论治,服中药纠正贫血效果更好。严重贫血的孕妇,血红蛋白低于50~60克/升,且又近预产期者,除药物与饮食治疗外,在产前应争取少量多次的输血,每次输血不超过200毫升。不能急于求成,一次过多输血,增加心脏负担。
二、心脏病
心脏好比人体的总发动机,生命不息,跳动不止,它负担着全身每一处每一个细胞的血液供应,从不休息,辛劳万分。怀孕和分娩增加了它的负担。
怀孕后全身血量逐渐增加,怀孕8~9个月时达高峰;尤其怀孕晚期每次心跳时排出的血量加大;每分钟心跳次数加快;子宫增大使横膈上升,心脏位置向左上移动;孕妇体重增加和全身代谢增强都增加了心脏负担。临产后,每阵子宫收缩有数百毫升的血回到心脏;宫口开全以后,产妇要用腹肌向下用力屏气,腹压加大,回心血量更加增加;产后最初几天内,还有人体组织内原有的不少液体也回到血液循环中,这些因素更加重了心脏负担,正常妇女可以耐受这些变化,而有的心脏病患者,会发生心脏功能的衰竭。
心脏病的种类很多,妊娠合并心脏病中,以风湿性心脏病占多数,其次是先天性心脏病,近十余年来,由于不少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经过了心脏外科手术而生存下来,所以,现在妊娠合并先天性心脏病较过去增多,贫血性心脏病或妊高征引起的心脏病也不少见。
心脏病的妇女怀孕以后,如果心脏功能不好,胎儿会在子宫内缺氧而引起发育迟缓、早产或产时小儿窒息。先天性心脏病孕妇的胎儿受缺氧和遗传两种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患上先天性心脏病。
患心脏病的妇女最好在婚前、孕前去医院请医师检查,以明确心脏病的种类、病情的轻重、病程的长短及判断心脏的功能如何,从而决定能否结婚、怀孕和分娩。患有严重复杂的先天性心脏病,口唇、脸部与指甲床经常发绀者或者虽无青紫,但稍微活动就心慌、气短,夜间不能平卧,常有咳喘、痰中带血和水肿等说明心脏功能很差或有心力衰竭者是不能结婚的,更不能怀孕和分娩。
心脏病妇女怀孕后应及早去医院,由妇产科和内科医师会诊,若有严重的心律失常、活动性风湿热或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心脏功能不好又伴有其他内科疾病,例如肾炎、糖尿病等都应及早做人工流产中止妊娠。有些妇女只想做“贤妻良母”,宁可冒着生命危险去得到一个后代,怀孕以后躲在家里受心慌、气短的煎熬,不去检查,不听医务人员劝告,直到临产后才匆忙去医院,到那时“骑虎难下”,使医院措手不及,处理起来很棘手。
并非所有的心脏病妇女都不能怀孕和分娩。原则上来讲,一般轻度心脏畸形、无青紫者和轻度心脏瓣膜病者,如果平常能胜任一般体力劳动,没有发生过心衰或者已经做过心脏手术,情况尚好者,只要注意休息和充足睡眠、预防感冒、防止情绪过度激动,怀孕后定期去医院检查,由妇产科与心脏科共同研究,制定计划,加强监护,产前提前住院,产时常用手术助产,缩短产程。当有指征决定剖宫产时,心脏病不是绝对的禁忌证,由于医学的进步,心脏病孕妇做剖宫产也较安全,但是在急性心力衰竭时,医师首先考虑的是控制心衰,再行手术。有心衰史的产妇在产后不宜授乳。需要绝育者,也应在心衰控制和适当休息一段时间后方可进行。
三、病毒性肝炎
病毒性肝炎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在妊娠合并肝脏病的患者中以病毒性肝炎最多见。至今,科学家们已发现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及戊型等好几种引起肝炎的病毒。
怀孕后,肝脏负担加重,孕妇新陈代谢加强;胎儿的物质代谢和解毒作用也依靠母亲的肝脏来完成;分娩时疲劳,手术、麻醉和出血也加重肝脏负担。怀孕期容易感染肝炎病毒,得了肝炎病情较重,尤其是在妊娠晚期,弄不好还容易转成慢性肝炎。怀孕合并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比非孕期困难,因为妊娠期还有许多原因,例如妊高征、妊娠胆汁淤积症(见本章第一节)等也可引起肝功能异常,在怀孕早期急性肝炎引起的胃肠道症状、恶心、呕吐等容易被人们误认为是正常的“早孕反应”。
病毒性肝炎对母、胎的危害较大,在早期可加重妊娠反应。病毒可使胎儿畸形发生率增高,早产率和胎婴儿死亡率增高。在怀孕中、晚期,肝炎常伴有妊高征发生,子宫胎盘血管痉挛缺血,还可影响血液系统,导致全身凝血功能障碍,损害各重要脏器功能,全身广泛出血和产时大出血。重症肝炎还可造成肝昏迷或急性肝坏死。病毒性肝炎的母婴传播问题已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其传播情况按病毒类型而不同。甲型肝炎如无暴发型症状,胎儿一般不受影响。我国是乙型肝炎的高发地区,孕妇HBsAg阳性和HBeAg阳性者,母婴的传播是早已肯定的,可在子宫内经过胎盘传播,也可在产时接触母血和羊水传播、产后接触母亲的汗液、唾液以及可能通过乳汁传播。
患有病毒性肝炎的生育年龄妇女应该避孕,待肝炎痊愈后1~2年才能怀孕。倘若怀孕后,应按时产前检查,怀孕早、中、晚期反复检查肝炎病毒抗原抗体与肝功能等。早孕时查出乙型肝炎者,应行人工流产中止妊娠;甲肝虽病程短,但多数医学家认为也应中止妊娠,若病情较重,应先积极治疗肝炎,待病情稳定后行人工流产。确诊以后都应在传染科隔离治疗。怀孕中、晚期患上肝炎后,中止妊娠可因手术创伤、出血而增加肝脏负担,多主张先行积极保肝治疗、注意休息、保证营养、补充蛋白质、葡萄糖、维生素及中药治疗,个别患者经过积极医治,病情继续发展,亦应考虑中止妊娠。到妊娠足月或临产时才发现患有肝炎,若为普通轻型,也应作隔离。关于分娩方式的选择,主要还是根据产科情况决定;若为重型肝炎,因血中凝血因子缺乏,易造成大出血,在保肝治疗的同时,要注意纠正凝血功能,备好新鲜血液,医师将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慎重研究,选择分娩方式,有条件从阴道分娩者,尽量争取阴道分娩;短时间内不能从阴道分娩者,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后可行剖宫产,以尽早结束分娩,争取抢救成功。不论何种方式分娩,预防出血和感染都是非常重要的。产后继续做好隔离工作,母亲暂时不授乳,新生儿也应加强隔离与护理。乙肝患者的新生儿可在出生后用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或)乙肝疫苗注射,以预防乙肝病毒的母婴传播。
四、肾脏病
怀孕合并的肾脏病以急性肾盂肾炎最为常见,其次是慢性肾炎,而急性肾炎是极少的。
妇女的尿道短,尿道口与肛门邻近,很易感染细菌。怀孕后由于内分泌的变化,雌、孕激素增加使输尿管、肾盂扩张和蠕动减弱,尿流不畅;增大的子宫压迫输尿管,加之子宫通常在怀孕后向右旋,使右侧输尿管扩张、扭曲更明显,使尿液在其中积留;孕妇的尿中有葡萄糖等成分,有利于细菌生长,这些原因使得怀孕后很容易患肾盂肾炎。
如果孕妇先有解尿次数增加、尿急或血尿,接着发高热、寒战、腰痛,也有的是突然起病,高热、寒战、腰痛明显,到医院检查发现后腰部两侧肾区叩击痛明显,化验小便发现其中有大量白细胞和细菌,就可诊断为急性肾盂肾炎。进一步留中段尿做细菌培养,以大肠杆菌最多见,细菌数每毫升常超过10万。也有的人仅有些腰酸,其他症状不明显,叫做“无症状性菌尿症”,易被人们忽视。高热可以引起流产与早产,早孕时发生高热,细菌的毒素可引起胎儿神经系统发育异常,例如无脑儿的发生率较高。所以,在病情稳定后可以考虑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对于急性肾盂肾炎的治疗原则,首先是休息,注意左右轮流侧卧以减少子宫对输尿管的压迫,使尿流通畅。要多饮水,使每日尿量在2 000毫升以上,这就对尿路起到了冲洗的作用。应该根据尿细菌培养的结果选用抗生素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不要用对胎儿有害的药物,如四环素、氯霉素、磺胺药,可以在医师指导下选择应用氨苄西林等药,疗程至少2周,或根据药敏试验选用对胎儿无害的敏感药物治疗。停药后仍要坚持复查尿细菌培养,严防治疗不彻底转成慢性病。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最多的是慢性肾小球肾炎。怀孕可使慢性肾炎的病情加重,尿中蛋白增加或血压升高,严重时可发生肾功能衰竭,如果怀孕前已患较严重的慢性肾炎,怀孕后病情会恶化。
患有慢性肾炎的孕妇,根据什么标准来判定能否继续怀孕呢?除了临床症状的轻重以外,主要是看肾功能的情况如何。倘若在怀孕前查得每升血中肌酐超过265.2微摩/升(3毫克/分升)或尿素氮高于10.71毫摩/升(30毫克/分升),则应及早行人工流产中止妊娠,否则会加重肾功能的损害、中途发生自然流产或胎死宫内。如果仅有蛋白尿,其他肾功能指标正常,可以在严密监测下继续怀孕,但应注意休息,适当控制咸的食物,吃适当的高蛋白饮食,采取侧卧位以增加肾脏与子宫的血液供应,定期复查血压、体重、尿常规、肾功能等,坚持中西药结合治疗,到了妊娠后半期最好能住院治疗,以便密切注意肾功能的改变,同时加强胎儿、胎盘功能情况的监测,若有肾功能恶化、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宫内缺氧,应及时采取措施中止妊娠,估计胎儿能存活的,则应做剖宫产术,以免胎死宫内,手术的同时应行输卵管结扎绝育术。
五、糖尿病
糖尿病是一种内分泌紊乱的疾病,常表现为多饮、多食和多尿,化验尿中有糖和血糖升高,重者影响心血管、眼底视网膜与肾脏。妊娠合并糖尿病对母、胎都有很大的危害。糖尿病患者容易并发妊高征,发病率比正常孕妇高4~8倍,发生脑血管意外和子痫的可能性也较大;一部分糖尿病孕妇会发生羊水过多,有时羊水突然增加而影响心肺功能;如果怀孕早期的血糖很高,胎儿发生畸形的机会比正常孕妇高5~6倍;患者抵抗力差,很易发生泌尿系感染、乳腺炎、皮肤疖肿和产后感染,死胎与早产的发生率也高;一般来讲,糖尿病孕妇生出巨大儿(体重≥4 000克)的可能性大,则难产机会就多,其新生儿易缺氧、窒息、黄疸、低血糖、缺钙和抽搐等,所以,新生儿的病死率也高。
哪些情况提示可能有糖尿病呢?有糖尿病家族史;此次怀孕后有多饮、多食、多尿症状;有外阴瘙痒、反复真菌感染;过去生过死胎、死产和畸形儿;此次怀孕后被检查出胎儿过大或羊水过多等。有可疑时,应请医师检查和确诊。
如果在怀孕早期被检查发现糖尿病较严重,已影响心血管和眼底视网膜,甚至并发糖尿病肾病,出现高血压、蛋白尿与肾功能损害,应听医师劝告,行人工流产。若可以继续妊娠,一定要定期复查,加强监护,在内科和妇产科医师的共同指导下,做好饮食控制和胰岛素治疗。到了妊娠晚期,孕妇一定要做好自我监护,坚持每天数胎动3次,每次1小时。医院将每周1次对孕妇做电子胎心监护、留尿查雌三醇激素和做B型超声检查胎儿的双顶径和羊水量,以了解胎儿、胎盘功能等情况,及早发现巨大儿、羊水过多和防治妊高征。
对于糖尿病孕妇分娩时间的选择很重要。怀孕不足35周,小儿生活力低,而36周以后,胎死宫内的机会增加。所以,糖尿病孕妇应在怀孕35周左右住院,严密监护,根据孕周、胎儿大小与成熟程度、胎盘功能情况,综合考虑和慎重决定中止妊娠的时机,最好在孕37周左右。但是,如果血糖不易控制、心血管和肾功能有损害或胎儿出现缺氧征兆,加上过去有死胎等不良产史,均应听从医师安排,及时中止妊娠。不论先采取引产措施,还是紧急剖宫产,术前都要做充分准备,包括注意控制血糖和做好新生儿急救与护理等准备。糖尿病产妇的切口拆线要适当延期。因切口不易愈合,而且容易感染。
六、肺结核
肺结核病,俗称“肺痨病”,是因为感染了结核菌而引起发热、盗汗、乏力、咳嗽及咯血等症状,医学上分多种类型,总的有非活动性肺结核与活动性肺结核两大类型。在我国目前妊娠合并肺结核比过去明显减少,但在局部地区并非少见。
一般认为非活动性肺结核或结核病范围小、肺功能好的人可以平安度过孕期和分娩期,对胎儿也无影响,怀孕本身对肺结核病也无多大影响。但病变广泛、沿着血液播散的活动性肺结核或肺部有慢性空洞的肺结核并影响了心肺功能的人,一旦怀孕和分娩加重了肺的负担以后,可使病情恶化,胎儿也可因为缺氧和营养不良引起生长缓慢或胎死宫内,而结核菌经过胎盘传给胎儿的可能性极少。
不少肺结核患者并无明显症状,有的偶尔在体格检查或胸部X线普查时发现。所以,妇女在婚前、孕前就应进行肺部X线检查(孕妇应尽量避免接触放射线,只有当被怀疑时才做短时间的X线胸透),在肺结核的活动期内应切实避孕,经治疗使病情稳定2~3年后方可怀孕。
在早孕检查时发现肺结核,若是病灶广泛或有空洞形成,伴有其他肺外器官结核及其他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的妊娠反应者,应遵医嘱行人工流产,及早中止妊娠。
可以继续怀孕的肺结核患者,应注意休息、营养,摄入高蛋白、多种维生素和富含矿物质的食物。在治疗方面,应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因有人报道链霉素可引起胎儿的听力障碍,所以现在对孕妇已不用链霉素治疗结核病。在怀孕早期,医师常选用异烟肼和乙胺丁醇,这两种药不良反应很小,应用安全。怀孕3个月以后,根据病情可以考虑应用利福平。一般在怀孕期不考虑用外科手术方法治疗肺结核。
患有肺结核的孕妇应该在预产期前2周住院待产。有排菌的活动性肺结核孕妇应该进行隔离。分娩时医师将采取措施缩短产程,避免产妇过度用力屏气,常采取手术助产。如果有产科情况需要剖宫产,为保护肺,尽量不用全身麻醉。新生儿出生后应该及时接种卡介苗。如果产妇有排菌性活动型肺结核,则产后仍要与新生儿隔离,且禁止授乳。肺结核严重者在产后应考虑做绝育手术,手术时间也应由医师决定,产后继续抗结核治疗,且应定期复查。
七、甲状腺功能亢进
甲状腺是位于颈前部的一个腺体,它体积虽小,但有非常重要的内分泌功能,参与物质代谢并影响人的神经和肌肉功能等。有许多原因可引起甲状腺功能的亢进,临床上表现食欲亢进、消瘦、乏力、心慌、性情急躁、手抖、怕热、易出汗,有的人眼球突出。到医院检查,会查出甲状腺肿大或有结节,也有的甲状腺并不肿大,化验血中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甲状腺素(T4)增高,测定基础代谢率也会增高。
怀孕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并不多见。由于正常孕妇的新陈代谢增强,所以,怀孕合并甲亢的诊断标准较非孕期的标准要高些,凡有可疑的情况,应请医师确诊。
甲亢患者已经过治疗或者病情很轻,一般可以怀孕,但甲亢伴有心脏病或高血压等情况时应考虑尽早人工流产中止妊娠。因为病情严重和不易控制的患者,身体内代谢严重紊乱,可引起胎儿流产、早产或胎死宫内。孕妇并发妊高征、产后出血和产后感染的机会也增多。此外,用于治疗甲亢的一些药物(如硫脲类)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或畸形,有的还影响胎儿的脑和骨的发育。
关于甲亢孕妇的治疗,既要控制母亲甲亢的发展,又要保护胎儿的正常发育。所以,病情轻者,睡眠以后脉搏每分钟在80次以下者,一般不用抗甲状腺药物,只要注意休息和适当用些镇静剂。孕期甲亢不宜用放射性同位素诊断和治疗。抗甲状腺的药物用量要小,不能过量。甲状腺肿大明显或疑有癌变时,应听从医师决定,及早中止妊娠和手术治疗。
甲亢孕妇在临产以后,要善于自我调节情绪,千万不要紧张、急躁和害怕,医师会酌情应用止痛镇静药物,加强精神安慰与鼓励,宫口开全以后要缩短产程,帮助进行手术助产。产时、产后医务人员还会加强护理,密切观察产妇的体温、心率等变化,发现异常会及时处理,产妇应很好配合。甲亢产妇如需在产后服用抗甲亢的药物,则应停止授乳。
八、疟疾
疟疾是由疟原虫引起的传染病,由蚊子传播。疟疾在我国分布较广,农村较城市多见,一年四季均可发病,夏秋两季为多。
疟疾典型发作时表现:先是发冷、寒战、面色发紫,持续10余分钟到1小时左右,体温迅速升高,可达40℃左右,持续数小时,头痛、关节酸痛、口渴、面色潮红,以后突然全身大汗,体温也骤降,疲劳欲睡。这样的发作呈周期性,每隔1~2天发作一次,叫做“间日疟”或“三日疟”。还有一种在南方山区的“恶性疟”,表现多样,症状复杂,发热不规则,持续时间长,有的表现很凶险,剧烈头痛、说胡话、昏迷、烦躁不安、精神错乱或抽搐。
我国怀孕妇女合并疟疾的并不少见,在流行季节和流行地区,有蚊虫叮咬史或过去有疟疾史、未做彻底治疗的孕妇有不明原因发冷、发热时应考虑是否得了疟疾,应及时去医院就诊。除了根据症状诊断以外,查血中是否有疟原虫是诊断的有力证据,有时一次查不出,还要再查几次。当症状不典型时,医师还要同其他多种疾病做鉴别。
疟疾的高热可引起流产、早产。疟原虫可引起红细胞的破坏,造成不同程度的贫血,还会引起脾肿大。慢性疟疾或恶性疟疾还可能引起肝和肾的功能损害,有的引起胎儿死亡。
消灭蚊虫是预防疟疾的主要环节,要注意环境卫生、消除积水、倒缸、盖罐、填平坑塘,还要注意个人防护,避免蚊虫叮咬,提倡使用蚊帐或应用对人无害的灭蚊药品。
治疗疟疾的药物很多。常用氯喹控制孕期疟疾的症状发作,但是此药不能控制疟疾的复发,必须服用其他药物,例如伯氨喹林等,考虑到这些药物的毒性作用,孕妇应该慎用,最好留待产后再服用。
九、腹股沟疝
有的孕妇自己先摸到大腿根部靠外阴处有一个小鼓包,约枣子或核桃大小,软软的,有弹性,当用力干活儿、站立过久、咳嗽或屏气解大便时鼓包会增大,平躺或一夜睡觉以后这个鼓包会缩小,这种情况就是俗称的“疝气”,医学上叫做“腹股沟疝”。正常人的腹壁肌肉、筋膜在大腿根部的腹股沟部位有裂隙,它较狭小,仅能通过一条子宫上的韧带,而怀孕后子宫增大和腹腔内压力增大,裂隙增大,小肠或大网膜就可以由此滑出来形成疝气。
孕妇合并腹股沟疝时,一般不需要手术治疗,只要注意休息,不要干重活儿,不要过度用力,预防咳嗽、便秘等。分娩的时候也不要过度用力屏气,由医师做胎头吸引或产钳助产以缩短产程。产后仍注意休息,可以穿上弹力裤或包扎腹带,大部分人的疝气会好转。但是,极少数人的小肠突出来,且嵌顿在腹股沟处,不能缩回去,肠子淤血、水肿,甚至穿孔,造成肠梗阻和腹膜炎,腹部剧烈疼痛,恶心、呕吐、高热等,则急须手术治疗。
十、子宫肌瘤或卵巢肿瘤
有的妇女自己在下腹部正中或左右两侧摸到包块,尤其在膀胱里有小便充盈时明显。有的是在怀孕早期去医院请医师做阴道检查时,发现了子宫上有突出物或在子宫一旁查到包块,则很可能是合并了子宫肌瘤或卵巢肿瘤,再经过B型超声检查,则诊断是不困难的。
虽然子宫肌瘤是育龄妇女最常见的良性肿瘤,但妊娠合并子宫肌瘤应该定期复查。因为子宫肌瘤的大小、个数和生长部位不同对怀孕和分娩的影响也不同。随着怀孕的进展,子宫肌瘤是随着子宫逐渐长大的。生长在子宫腔内的肌瘤可妨碍胎儿发育,造成流产和早产。有的肌瘤可阻碍胎儿在子宫内的正常转动,造成胎位不正。子宫下方的肌瘤可阻碍胎儿下降,造成难产。较多或较大的肌瘤会影响子宫收缩,造成产程延长和产后出血。
怀孕后查出子宫肌瘤,原则上是尽量不做手术。如果肌瘤不阻碍产道,胎儿可以由阴道娩出;如果肌瘤阻碍儿头下降或胎位不正,则应行剖宫产。
有的孕妇想“一举两得”,要求剖宫产同时摘掉瘤子。这就要看产妇个人的具体情况。如果瘤子生长在子宫的表浅部位,其根部细小和容易摘除,可同时摘除肌瘤。否则,瘤子大,部位深,血液丰富,可造成大出血而有害无益。
卵巢肿瘤种类很多。在查出怀孕合并卵巢肿瘤时,医师会进一步做有关检查以诊断是何种肿瘤。一般良性囊肿较多见。如果是小囊肿,一般没有任何症状,所以,怀孕早期的妇科检查非常必要。怀孕早期查到的小卵巢囊肿,有可能是生理性的黄体囊肿,不必手术,应定期复查。生理性的黄体囊肿一般在怀孕13周左右可以自然地消失。如果囊肿逐渐长大,经过医师检查和B型超声证实,甚至孕妇自己可以在子宫一旁摸到包块,那么,最好于怀孕17~20周去医院做手术,因为这时胎盘已发育好,它可以分泌足够的孕激素来保障怀孕继续,不会因手术造成流产;这时子宫不太大,手术做起来也比较容易。有的孕妇不听劝告,想等到足月妊娠时,要求剖宫产的同时,顺便把瘤子摘除。殊不知,卵巢肿瘤不像子宫肌瘤那么稳定,数月的时间里,卵巢囊肿可能随时会发生扭转、破裂、出血或变性,况且随着妊娠进展也逐渐长大,充血明显,术中易出血,加上子宫也渐渐增大,手术范围暴露比较困难,尤其是有的囊肿位于子宫一侧的后方时或者与周围组织粘连时。所以,怀孕合并卵巢囊肿时,应该在适当的时候手术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