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感染的共同临床特征

第二节 病毒感染的共同临床特征

病毒的生物特性既然与细菌不同,它引起感染的临床特征也就与细菌感染有根本性的区别。不同病毒之间,既有相似的感染临床特征,也有各自的特异性的症候。除病毒性肝炎以外,在妊娠期较常发生的有风疹病毒感染(简称风疹)、巨细胞病毒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简称单纯疱疹)、流行性感冒病毒感染(简称流行性感冒)、柯萨奇病毒感染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简称艾滋病)等的共同临床特征。

我国2003年春发生在广州、北京等地的SARS病毒感染,如有孕妇患病,亦将有下列的共同临床特征。

一、可以经过三条途径由母体传给胎儿

1.因为病毒是很微小的生物,所以以上所提到的6种病毒都可以随母血,经过胎盘这一屏障,直接传入胎儿体内。

2.孕妇阴道内和宫颈的感染,其中的病毒可以上行感染子宫腔内的胎盘和胎膜,然后扩展到胎儿。

3.还可在胎儿经孕妇产道(主要指阴道和宫颈腔)产出时,吸入产道内被病毒感染的分泌物后,引发新生儿的病毒感染。6种病毒中的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都可在阴道和宫颈腔内发生感染,故除可经第一条途径外,还可经第二、第三条途径感染胎儿。

二、病毒使胎儿发生畸形的原因

1.可能是抑制了胚胎的细胞分裂。

2.可能是引起被感染细胞的细胞质的中毒反应。

3.可能是组织细胞损伤被修复后,留下的瘢痕和钙化,影响了胎儿组织的发生和发育;使不同发育阶段的不同组织和脏器发生了畸形或功能障碍,有时甚至是致命性的。

病毒感染影响胎儿发育的严重程度,因病毒的致畸性和毒性的不同而不同;也因感染时胎儿所处的发育阶段、受损的部位和受损程度的不同而不同。以致畸性强、毒性大的病毒,且在怀孕2~12周时引发的感染,发生胎儿畸形的最多,也最严重;而致畸性较弱、毒性较小的病毒,且在怀孕末期或分娩时引发的感染,只对胎儿正在继续发育成熟的中枢神经系统和体格的成长产生影响;有导致胎儿智力低下、生长迟缓和低体重儿的可能;还可以使受感染的局部发生感染症状和体征,特别容易发生败血症、脑炎或肺炎的症状和体征。所以,无论孕妇在何时发生病毒感染,一旦殃及胎儿,就很难得到一个发育正常、且健康存活的新生儿。

三、孕妇的感染多为隐匿性的

被感染的孕妇,除有一段没有任何临床表现的潜伏期外,发病时也可能有孕妇自己未能察觉到的异常,或者仅有轻度低热、疲乏、无力等感觉,不足以引起孕妇自己和她的亲友们的重视,常常是在流产或分娩出一个畸形儿后,经接产人员的反复追询和提示,在孕妇和其亲友们的回忆中,始发现孕妇在某个时候,曾有过病毒感染。所以,要及时发现孕妇患病,亦须提高孕妇和亲友们对隐匿性疾病的认识和重视。

四、病毒对抗生素类药物不敏感

抗生素能控制细菌感染、抵抗细菌对组织细胞的侵蚀;但抗生素对病毒感染是无能为力的。平时在病毒感染时所应用的抗生素,只不过是为了防止细菌乘隙而入、加重患者的伤害而已。但是,对细菌不敏感的干扰素,对病毒却较敏感。这是因为干扰素是由病毒或病毒核酸,刺激组织细胞所产生的一种小分子蛋白质;它可抑制被感染细胞内病毒的繁殖,减少病毒对组织细胞的破坏,防止感染面的扩大,故干扰素对许多不同病毒的感染,都有一定的治疗效果,但针对性不强。多靠孕妇自身产生或体外注入某种病毒的特异性抗体来抵抗病毒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