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耳聋的新生儿筛查

第五节 先天性耳聋的新生儿筛查

正常新生儿的听觉器官在出生时已完全发育成形。包括外耳和中耳的传音装置、螺旋器的感音装置和大脑颞叶皮质的听觉中枢。三部分协调工作完成听觉分析。任一部分的发育异常或功能损害,均可引起听觉障碍——耳聋。而正常的听力是进行语言学习、交流和智力开发的重要条件。“十聋九哑”说明因聋致哑的不在少数,约占各类残疾的34.3%,居首位。据不完全统计,按发病率0.13%计算,全国有聋哑人近2 000万人。学语前的听力丧失,可因失去学习说话能力而成聋哑。聋哑对婴儿有以下的影响:①因不能听见自己的和别人的声音,所以发出的嗓音韵阈有限;声音高低不均或起伏不定,或含糊不清,且可有语法或句法的缺陷;②智力发育延迟,思维能力也跟不上听力正常的婴儿;③有自卑感;不愿与健康儿童接触,影响社会交往能力的发挥,适应社会的能力亦差。防止聋儿致哑,不但是医学上的课题,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科学课题。

随着电子听力工业的飞跃发展和进步,使残听患儿借助先进的助听仪器和专业化的语言康复矫治,大部分听力障碍的聋儿可获得语言能力,能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和参与社会交流活动。为了使听障儿均能在正常小儿学语期(一般在小儿4~9个月时)前被发现,从而在学语期即可得到有效干预,终获康复的机会,对出生后不久的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筛查对象

以有遗传基因缺陷、胎内病毒感染和药物中毒(孕母用过耳毒性药物,例如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等药)、宫内窘迫及新生儿窒息、低体重儿和高胆红素血症的新生儿为重点筛查对象。为防止遗漏原因未明的聋儿,不少国家对出生不久的大部或全部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

(二)筛查的时间与环境

筛查时间的选择因筛查方法的不同而不同,如吸吮条件反射法须从出生后第1次喂奶时开始,至3~4周完成整个筛查过程;而用电子听力计筛查则在新生儿出生后1~7天内进行。测试环境的噪声应掌握在50分贝以下,并应在中午小儿处于浅睡状态下测试。

(三)筛查的方法

婴儿听力检查常用客观测听法,即用能发出声响的玩具、闹钟或电子听力计等特殊器械引发出的条件反射进行筛查。

1.吸吮条件反射法 每次喂奶前和喂奶中,靠近婴儿耳郭开响闹钟,持续约30秒钟,3~4周后,听力正常的婴儿条件反射形成。测试时开响闹钟不喂奶,小儿亦有吸吮动作,则示婴儿听力正常。如果重复测试仍无吸吮动作,说明有听力障碍。

2.耳睑反射法 此法适用于6个月以前的乳婴的听力检查。是用各种乐器作声源,当用纯音500、1 000、4 000Hz(赫兹),100~115分贝,0.3~1.0秒钟的刺激,在新生儿面前出现时,应立即出现不自觉的眨眼动作(又名瞬目),示听力正常;无眨眼动作的,示小儿有不同程度的听力障碍。

3.可作集体筛查的电子听力计 已在一些医院中应用,其操作虽较简单,但质优而价廉者却不多,目前还未能在产科广泛推广应用。

通过以上筛查出疑有听力障碍的患儿,均应转到耳鼻咽喉科进行反复测试,以观察其听力发展情况,考虑是否应在出生6个月以内配戴助听器,参加语言康复矫治活动等早期干预措施。

(陈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