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记

后 记

公权力行为符合哪些要件就构成违宪?“四要件”违宪构成理论对其作出的解答是:违宪的成立要求具备违宪客体要件、违宪客观方面要件、违宪主体要件和违宪主观方面要件。但这一解答是否具有说服力,是否能有效解释违宪现象?我们必须对其作深入而全面的检讨。本书就是此一检讨的结果。

尽管本书主要来源于博士论文,但相较于后者,本书删去了违宪概念和违宪之“宪”等问题的叙述,且对违宪构成的本体属性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无论是观点抑或内容)。之所以删除,乃基于违宪概念等问题需要专门论述,尽管其与违宪构成存在密切的关联;之所以修改,则缘于重新思考的结果。

当然,本书对违宪构成的思考,无论是对“四要件”违宪构成的反思还是对“双层式”违宪构成的建构,均是初步的、稚嫩的。于此,真诚希望读者能够提出批评和指正(作者邮箱:rlf9282@126.com),以使我对违宪构成的思考更成熟、更能经受实践和时间的双重考验。

最后,亦是最重要的是,在博士论文及本书的创作过程中,我的博士生导师、恩师蒋晓伟先生均给予了悉心的指点;而我的硕士生导师、恩师易益典先生一直以来的鼓励和扶持亦是我在学术之路上不断前行的助力。两位恩师的学术水准、学术风范一直是我向往的高峰!本书的观点及其论证还获益于刘松山、董茂云、陈金钊、蒋德海、蒋传光、周敏凯、曹伊清、徐钢、刘忠、胡洁人等老师的真知灼见。写作亦得到王巍、佘力焓、卢勇等同窗和学友的帮助。于此,向他们致以诚挚的谢意!

本书能得以顺利出版,亦得益于井冈山大学校、院两级领导的关怀,同济大学出版社的鼎力相助和责编老师的辛勤劳动,仅以本书向他(她)们致以深深的谢意!(https://www.daowen.com)

父母、妻儿在生活上的支持,自然是本书能得以与读者见面的强有力后盾。谢谢你们!

本书是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17XFX001)及井冈山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JRB1704)的阶段性成果。

饶龙飞

2019年秋于井冈山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