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体育改革,促进体育多元要素自由流动
(一)树立“体育文化本位”发展理念
体育是一种文化,这种观点一直以来被社会认可。而体育本身,是教育的一部分,是通过身体教育来实现人的发展。教育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一就是实现人的社会化,通过教育来发展人、培养人,从而形成一种社会化的生存方式。随着社会化生产的发展,繁重的生活压力所造成的体质下降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一大隐患。
“体育文化本位”强调体育作为教育的一种表现形式,其蕴含的科学健身理念,是体育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强健体魄的作用,是体育作为一种文化本身所具有的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积极、健康的影响。现代体育被提高到了“国家实力的竞争”高度,奥林匹克运动会更是体育竞技性展现的最高舞台。但从体育发展的本源应该看到,体育本身就是一种强健体魄的活动,树立“体育文化本位”思想就是要扭转错误的体育观念,回归体育的本质,从群众抓起,从社会大众着手,强调发展体育的重要性,从与人类密切相关的身体健康着手,发展和推广体育运动,推进体育社会化进程,培养大众体育文化,将更多的人吸引和融入体育运动当中,形成良好的体育习惯,转变大众体育消费理念,扭转之前所形成的体育消费观。
加强体育文化的宣传,普及健身知识,宣传体育的积极效应,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体育发展观,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消费的习惯。同时,媒体应该开辟专题、专栏,宣传“体育文化本位”思想,在整个社会营造一种有利于体育开展的社会化氛围,从而转变社会大众不良的体育消费理念,促进体育消费水平的发展。
(二)设计体育发展新的战略体系
管办不分离、行政效率低、法制化程度低、监督机制不完善一直是我国体育体制改革难以实现真正突破的主要障碍,政府对体育的高度垄断实际上严重阻碍了社会力量发展体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越是深度的体育体制改革越难以推动,越是进入深水区的改革越是会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每一项改革措施的提出都应该有充分的理论和现实依据。
深化改革,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这必然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怎样以最小的牺牲做出最大的成就是我国体育改革目前需要考虑的,不可能存在一种无缝的体制转轨可以包容体育体制改革带来的所有弊端。改革终究有一个“改变”“革新”的含义在内,革新就必然会有旧的东西被剔除,新的内容被纳入。
所谓新的发展战略,是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在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改革措施必须兼容政府与社会力量,必须兼顾国家和群众利益,必须同时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必须同时考虑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必须对体育社会化发展有利,要尽量破除现有体育体制的种种诟病和体制、机制障碍,要尽可能地为体育产业发展松绑,要尽量吸收和内化西方国家先进的体育发展经验,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深化体育体制改革,设计新的发展战略架构体系,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充分发挥市场和体育社会组织在体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中国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建立职业体育联盟制发展机制
从1994年足球职业化迈开我国体育职业化的第一步开始,至今职业体育发展已有20多年了,其间风雨历程,取得了较大的成就,职业体育市场秩序已基本形成。但近年来,我国最先开始职业化的足、篮、排三大球频频“跌入历史低谷”,国际排名不断下滑,质疑声不断。为此,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
第一,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足球改革,在现代足球制度设计、管办分离等方面改革要有创新。
第二,学习欧美先进经验,构建职业体育联盟发展机制。已经趋向成熟的欧洲五大联赛和美国四大职业体育联盟,有丰富的职业联盟发展经验可以借鉴。对于职业体育发展过程中的球场暴力、球迷骚乱等行为有着严格的、制度化的惩罚机制,我国职业体育的发展也应学习这种制度化管理,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体系,鼓励发展职业联盟,用客观标准限制主观行为,逐步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
第三,完善俱乐部运作机制,规范职业联赛和运动员管理体制。要依法规范俱乐部的企业化运作机制,俱乐部要依照法规进行合法身份的工商登记和协会注册,协会要依照法律、法规对俱乐部的运作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追究相应的责任,逐步完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支持打造一批优秀的体育俱乐部、品牌联赛。同时要规范职业联赛的办赛规则和程序,以及加强对比赛过程中各种场内、场外因素的调控,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要做出严厉的惩治,还要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对职业运动员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运动员的签约、流动和转会等事宜,形成完备的职业体育产业链,培育体育中介等机构的发展,促进体育服务业的逐步完善。
第四,完善市场化、商业化运作,建立公平、自由的体育产业发展环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生存规则趋向完备,体育产业在这样良好的发展背景下也应做出自我调整和改革。对于那些市场基础好、商业化发展潜力大、具备走职业化道路条件的体育项目,应该积极地启动商业化运作,实现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俱乐部的市场主体作用,在市场价值理论的导向下健康地运营。同时,政府也要放宽管理权限,为有能力实现自我发展的项目提供一个公平、自由的环境,不要让不必要的权限设置阻碍了体育产业的自我生长。
(四)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能力
体育社会组织,是一种非政府组织,是依据社会体育活动开展意愿而自发形成的包括体育社会团体、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体育基金会三种形式在内的社会组织。体育社会组织是非盈利性的组织,其成立的目的不在于盈利,而在于推广和发展体育运动。体育社会组织因其特有的有效性和专业性,对群众体育推广有特殊的优越性,在创造群众的归属感、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有效配置群众体育资源和推动体育文化交流方面可以起到巨大的导向作用。
但是,目前现有的体育社会组织因处于我国特有的体育管理体制下而失去了一些体育社会组织本应有的价值追求,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有所不足。同时,行政化的色彩也阻碍了体育社会组织对于体育公共服务的推广作用。随着全民健身的深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需要进一步壮大。体育社会组织是推动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担负着全民健身的重大职责,它将成为发展群众体育事业的主力军,成为体育公共服务推广的主要平台。
因此,体育社会化改革要更加完善体育组织管理体系,引导和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一批有吸引力、有凝聚力的群众体育赛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服务诉求,推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体育活动,让人民受益,把握有发展潜力的健身休闲体育项目,大力推广群众喜闻乐见的、能充分利用地方体育资源的、有区域人文或自然特色的体育活动,鼓励人们日常的健身活动,形成由体育政府部门引导、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群众体育发展机制。同时,也要重视农村体育的发展,推动农民参与体育健身,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