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产业与旅游业发展原则

二、体育产业与旅游业发展原则

(一)统筹协调原则

政府,企业和体育旅游相关部门协调管理,分工明确。坚持沿海与腹地统筹,与发展规划配合指导,统筹海陆两类资源和空间,以海洋旅游,山水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城市旅游开发作为发展的重点。强化融合机制,各地方依靠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坚持城市沿海互动,城乡联合,加快优势互补,促进融合,推进体育产业升级;实行产业统筹,协同发展,与全民健身事业有机衔接,构建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大格局。

(二)融合创新原则

“创新驱动发展”是国家战略发展的核心,体育产业与旅游业发展双双进入国家战略体系,强调对多种资源的整合、管理、开发,加快产业间不同因素的流动融合,形成良性的和谐的产业互动,创建融合度高的体育旅游内容,集散成大、做强,提升体育产业品质,创新融合发展模式,带动产业效益稳步提高。

(三)开放发展原则

实施开放发展,鼓励资金投入产业项目开发,吸引国内外大型体育、旅游产业公司省内建设,加强与媒体、网络、旅行社的合作,全面推广体育产业与旅游业。坚持以国际体育旅游为先导、国内体育旅游为基础的发展方针,加强与国内外旅游界合作,扩大和提升国内旅游消费市场。全面参与国际旅游合作,探索旅游对外开放的新载体、新形式。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