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实力与文化力

二、软实力与文化力

(一)对软实力理解

我们在探讨文化软实力的时候,首先得从软实力说起。

1.软实力概念的提出

软实力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在1990年明确提出来的,随后在其专著《美国实力的悖论——世界唯一超级大国为何不能单干》和《软实力:世界政治中的制胜之道》中奈又对这一概念不断进行了完善。约瑟夫·奈认为,“实力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通过影响别人从而达到自己想要到达的目的,可以通过威胁、利诱和吸引的方式来完成”[2]。其中,威胁代表着大棒,利诱代表着胡萝卜,大棒和胡萝卜可以说是硬实力,而吸引则代表着自由选择,自由选择的实力就是软实力。

软实力就是通过吸引别人而不是强制他们来达到你想要达到的目的的能力。其来源有三种:一是一国的文化,这种文化能对其他国家产生吸引力和感召力;二是一国的政治价值观,这种政治价值观必须是言行一致的;三是一国的外交政策,这些外交政策一方面合法,一方面具有道德威信。

近年来,中国国内很多学者对软实力问题进行了研究。虽然他们从不同视角对软实力进行了界定,但至今软实力的概念仍然是歧义颇多。在这里,我们把软实力定义为:它是相对于一个国家的硬实力包括人口、自然资源和经济、科技、国防等这些有形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以物质形态存在并且通常可以计量而言的,指一个国家的文化、价值观、社会制度、外交等产生的影响力,软实力是无形的国力要素,以精神和智力形态存在,能够潜移默化地同化别人,一般情况下没有办法计量。

2.软实力的基本内涵

什么是软实力?软实力是通过吸引而非强迫或收买的手段来达己所愿的能力。它源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政治观念和政策的吸引力。[3]在约瑟夫·奈看来,当一个国家的文化涵括普世价值观,其政策亦推行他国认同的价值观和利益,那么由于建立了吸引力和责任感相联的关系,该国如愿以偿的可能性就得以增强。[4]从约瑟夫·奈对软实力的界定中可以看出,软实力的实现主要是依靠本国文化、政治观念及外交政策对他国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因此任何国家要想增强本国的软实力必须从文化、政治观念、外交政策等方面进行推进。任何企图通过强制力来提升软实力的行为都是注定要失败的。

软实力是相对于硬实力而言的,因此要正确地理解软实力,必须首先明确软实力与硬实力之间的关系。

硬实力与软实力之间既相互联系又有着本质区别。一方面,硬实力与软实力是相互区别的。两者的区别简单来讲就是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的区别。所谓硬实力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力量。而软实力则是指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力量。硬实力作用的发挥需要依靠自然资源等有形物质,因此其是可见的。而且其作用的发挥非常快速、直接。在很多时候硬实力作用的发挥可以通过强制力来实现。比如说,历史上有很多军事强国为了使其他国家能够对自己臣服,往往通过发动战争来显示自身的军事力量。而软实力作用的发挥主要是依靠自身对他国所产生的吸引力等无形的力量。这些力量作用的发挥一般都比较缓慢,其无法通过强制手段来实现。

可见,软实力与硬实力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另一方面,硬实力与软实力之间又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任何一方的存在都是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的。硬实力是软实力提升的重要条件,而软实力是硬实力发展的重要前提。

3.国家领导人文化软实力思想

国家领导人文化软实力思想涵盖着广泛的内容,不仅涵盖“中国梦”精神内涵、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也包括文化形态、基层文化和文化产业,等等,他们构成了文化软实力的内容,并以一定方式相互联系、相互结合,形成国家领导人文化软实力思想的内容结构。在国家领导人文化软实力的思想内容中,中国梦的实现是文化软实力的战略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文化软实力的核心和灵魂,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软实力的渊源,文化形态是文化软实力的重点,产业文化是文化软实力的拓展。在我国的文化软实力提升中,必须坚持中国梦作为战略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带动和促进其他方面的文化建设,不断优化文化软实力的内容结构,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整体水平。

可见,与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的研究相比,我国对软实力概念的研究不仅仅立足于如何提高我国软实力的国际影响力,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软实力来“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因此这时的软实力概念已经失去了其产生时的意义。中国的软实力发展更多地放在了促进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上,这是和西方软实力发展一个本质的区别。

(二)对文化力的理解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学者对于文化力概念的界定是不同的。在梁启超看来文化是一种国力,是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重要力量。而杨杰则是把文化力与武力相对,因此在其理解中文化力就是一种和平的力量。那么,现代意义上的文化力概念到底是指什么呢?美国和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学者们认为,文化力就是文化的力量,是指文化对人类社会发展所具有的一种作用力。

国内学术界主要从经济和社会发展两个角度对文化力进行界定。在经济学的视野中,“文化力就是各种文化因素在促进和推动生产力发展中的内在力,也可以理解为人们在改造和征服自然中的文化力量。”[5]而从社会发展角度对文化力的理解则存在着诸多不同。有观点认为文化力就是文化生产力。也有观点认为文化力就是文化实力。目前大多数学者比较认同的概念是,文化力是指文化本身所包含着的可用来认识和改造人类自身的力量。如高占祥在其《文化力》一书中指出,“文化力是指文化所蕴涵着的巨大力量”[6]。这种“力”并不同于物理学上的“力”;因而,人们更形象地将文化之力称之为“软实力”。从本质上说,物理的“力”,是人类用来“化”自然界的;而文化的“力”,是人类用来“化”自身的。[7]由于之前我们在对文化概念进行界定时,把其限定在化人的功能上,因此本文中对于文化力的理解也就必然限定在文化力所具有的化人功能之上。由此,笔者认为,所谓文化力是指文化本身所包含的用于认识和改造人类自身的积极和消极力量。

文化力虽然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但其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文化力、经济力与政治力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一方面文化力是对经济力和政治力的反映。一个社会中作为基础的经济力发展到何种程度将极大地制约该国政治力和文化力的发展。而一个社会具有何种政治力也会对以精神形态存在的文化力产生影响。另一方面文化力又会对经济力和政治力的发展起到影响作用。因为与经济力和政治力不同,文化力是一种精神形态的作用力,其会对人们的精神生活产生全面影响。而受到文化力激励或约束的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又会对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或制约作用。可见文化力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