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治疗及预后

六、治疗及预后

无全身症状且影像检查未见其他病灶的单发骨髓瘤患者应以局部外科治疗为主,手术应行广泛切除。如果外科边界足够的话,不需要放化疗的配合。这样的患者理论上讲应能达到长期存活,甚至终生存活。

多发骨髓瘤的主要治疗方法是化疗。常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化疗药物有:苯丙氨酸氮芥(马法兰,PAM)、环磷酰胺(CTX)、长春新碱(VCR)、卡氮芥(BCNU)、阿霉素(ADR)等。肾上腺皮质激素、雄激素和干扰素也是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有效药物。M2方案现仍为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首选方案。

多发性骨髓瘤出现典型症状后的自然病程为6~12个月,现代化疗的有效率为60%~70%。虽然对化疗敏感,但它的治愈率却很低,中位生存时间为3年左右。少数患者可存活7~10年。

局部的放疗在多发性骨髓瘤的患者主要作用为减轻局部的疼痛,减少肿瘤的负荷,控制局部病灶的发展,间接减轻脊髓压迫的作用。外科治疗后结合局部的放疗对局部肿瘤的控制有更加明显的效果。

化疗的效果无疑决定着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全身疾病控制程度和生存情况,但有时外科治疗在其中又是非常重要的。这包括大块实体肿瘤的切除,以明显减少全身肿瘤的负荷;病理骨折的复位固定,恢复骨的连续性和强度;即将发生骨折患者的预防性内固定;脊髓压迫的解除和脊柱稳定性的加强。这些治疗不但减少了患者的痛苦,而且为漫长的化疗过程和其他辅助治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身体保证和功能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