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操作风险
2026年01月15日
三、操作风险
相较于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操作风险在商业银行中被予以重视,乃至真正进入银行风险管理的时间要推延至 20 世纪末,但其强烈的影响程度却在短短的时间内让人谈“操”色变。1995年,英国经营了233年的既显赫又老牌的贵族银行——巴林银行,竞毁于一个小小的交易员尼克·里森之手。这种类似于“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魔力事件之所以能够爆发,就在于尼克·里森进行了不被允许的违规期货交易。(https://www.daowen.com)
1994年,看好日本股市的尼克·里森没有按照银行的规定从事套利交易,而是大量买入日经 225 指数期货合约和看涨期权进行趋势性赌博,且因为内部控制失控而未及时被发现和制止。事与愿违,1995年日本的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导致日本股市暴跌,短短一个月内,巴林银行损失14 亿美元,并最终宣告倒闭。尼克·里森能够进行这种不恰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完全是因为巴林银行对操作风险的漠视,未能对交易岗位及簿记岗位这样的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无独有偶,2011年瑞银的Delta One 交易小组中的阿杜伯利在交易系统中,采取违法虚拟的现金 ETF(指数型基金)头寸,“欺骗”瑞银的交易限额机制,借此“放大”实际交易限额,并在三个月内,因为来自标准普尔 500 指数、德国 DAX 指数和EuroStoxx 指数期货交易造成的亏损,导致瑞银因此损失23 亿美元。在当今金融风险管理中,操作风险因为其独立性极高、危害性极大,已经越来越得到监管者和风险管理者的重视,并自巴塞尔协议Ⅱ起,为其独立计量监管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