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律风险

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有关网上交易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而使网上银行陷入法律纠纷的风险。同传统银行相比,网上银行有两个十分突出的特性:一是它传递信息包括契约采用的是电子化方式;二是它模糊了国与国之间的自然疆界,其业务和客户随着互联网的延伸可达世界的每个角落。这就向传统的基于自然疆界和纸制合约基础上的法律法规提出了挑战。法律风险在我国网上银行发展过程中的表现还包括我国自身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缺乏相对规范的法制坏境。

目前,政府有关法规中对于网上交易的权利与义务规定比较模糊,缺乏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银行与商家、客户的关系及签名有效性等不明确。由于网络银行业务涉及诸多其他法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货币发行制度等,银行可能因使用电子货币或使用虚拟金融服务而损害客户隐私以致被提起诉讼,或因在自己的网页上建立与重要客户的链接而陷入官司纠纷。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网络银行从事洗钱活动从而使银行被动违反反洗钱法律,电脑黑客也可能利用多种手段连接网络银行客户的网页使客户迁怒于银行,罪犯利用假造的证书以银行名义销售给客户,受骗者可能将银行作为起诉对象等。上述种种,将使银行面临被判罚款、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以及刑事责任等诸多窘境,影响银行业务的正常开展。(https://www.daowen.com)

在国内,网上银行属于新兴事物,相关法律法规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仅有中国人民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部门规章。法律是监管的保证,通过法律才能使网上银行的交易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