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违约和欺诈风险
2026年01月15日
一、信用违约和欺诈风险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象没有能力继续履约而给其他交易对手带来的风险。大部分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对投融资双方的资质审查不严格,准入门槛要求低,而且信息披露制度普遍不够完善。互联网上的融资方经常在高杠杆比率下经营,无抵押无担保状态下的借款现象比较多。
加上我国征信机制不够完善,网络数据的数量不够、质量不高,在这些条件下,互联网交易双方地域分布的分散化使得信息不对称问题愈加严重,甚至加剧了信用风险。
又如,为了吸引更多投资者,互联网金融平台纷纷推出高收益、高流动性的产品,看似诱人的回报背后实际隐藏着期限错配问题,容易导致流动性风险。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信用违约和欺诈案件频发,网贷平台“卷款跑路”的现象频频出现。2016年10月跑路的P2P 平台超过 300 家,30%的P2P 平台出现了运营困难的情况。(https://www.daowen.com)
总体看,出现问题的P2P 平台数量远超 2015年同期。
由于我国很多 P2P 网贷平台借给融资者的资金都是从不同的投资者手里集中起来的期限不同的资金,如果融资者出现了违约现象,就会造成资金链断裂,从而产生信用违约的风险。
有些 P2P 网贷平台信息披露极为不透明,有的通过编造投资项目、虚假债权等来诈骗资金,还有的贷款人在一家平台上发生违约后又去另一家平台贷款。有些融资平台通过虚假的宣传在市场上进行不正当竞争,以高收益率来吸引投资者,但这类高额年收益大大超出了货币基金有可能达到的平均年收益,最后很可能成为无法兑现的欺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