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一、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泛,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 15 种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https://www.daowen.com)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名非法吸收资金。

11.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12.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1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14.借助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互联网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15.其他非法集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