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兴起及其传播革命
20世纪60年代,美国国防部研制出互联网的前身——阿帕网,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时,互联网技术已基本成熟并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掀起了人类历史上一场影响深远的传播革命。“互联网是信息革命的标志性产物。从技术层面讲,互联网是一个相互关联的全球计算机互联网系统,使用标准的Internet协议套件(TCP/IP协议),互联网搭建了全球信息服务的平台。”[13]进入21世纪,互联网的发展方兴未艾,互联网社交平台、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网络外交[14]等深刻改变着人类的生产与生活,互联网所推动的地球村图景也正在徐徐展开。
(一)网络传播的代际发展
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互联网基本上处于开发、应用的雏形和初始阶段,尚未进入普通家庭,也就无所谓网络的大众传播革命。在解决了普通人群登录上网、普通公众接入互联网这一基础问题后,互联网才真正开启了传播革命时代,互联网科技也围绕着网民参与和社会互动而不断进步,人类信息的传播和交流变得日益便捷和即时,互联网由最初的“网络化”向深度的“社会化”和“即时化”推进。[15]“网络技术的发展,突破了时空限制,拓展了传播范围,创新了传播手段,引发了传播格局的根本性变革。网络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学习交流的新渠道,成为人类知识传播的新载体。”[16]尽管互联网的核心特征和基础架构仍保持相对稳定,但互联网本身也经历着较为明显的代际发展和历史演进。
从网络传播的代际发展来看,一个基本的逻辑脉络是网络用户的信息传播主体性在不断增强(由集中化向去中心化),网络传播的互动性在日益加大(由单向性向互动性),网络传播的即时性在趋于完善(由非即时性向即时性)。以这三个特征为区分标准,新闻传播学一般将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即Web1.0、Web2.0和即时网络阶段。“中国互联网发展的Web1.0、Web2.0和即时网络三次浪潮从信息控制权角度来看,表现出信息集中控制权被逐步分散消解的过程。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媒体属性出现了从大教堂式的大众传播到社会化去中心化模式、再到即时化的演变。”[17]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互联网传播也有着不同的传播形态和传播特征。
在Web1.0阶段,网络传播的平台是静态的网站(特别是几个主要的门户网站),信息传播由网站控制,网站编辑负责信息的生产和传播。这个阶段的网络传播模式其实脱胎于信息传播的传统模式,也与传统媒体传播特征最为接近[18],网站相当于报纸、电台和电视台,网站编辑相当于报纸、电台和电视台的编辑,信息传播有把关人,传播的信息能够溯源,也呈现出一对多、单向性和一定的非即时性特征。但同传统媒体相比,Web1.0阶段的网络传播具有更强的自主性和个性化色彩,时效性也更强。
在Web2.0阶段,追求个性与互动的博客和社交网络等网络媒体开始登上信息传播的舞台,传统的信息集中控制结构开始去中心化,网民可以自己生产和传播信息,原来一对多的单向传播模式开始瓦解,网民之间的有效互动交流成为可能,信息传播也更为即时。
在即时网络阶段,[19]信息传播媒介主角变成了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信息传播的主体性发挥到了极致,大规模的网民之间的实时互动成为可能,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也得到互联网技术的支撑。自此,网民开始成为自媒体的真正主人,即时网络阶段的网络传播模式彻底颠覆了信息传播的传统模式,“所有人对所有人传播”这一互联网梦想家们的终极理想终究成为现实。“人是关注自我的动物”[20],互联网成为人类真正实现自我关注、解放自我枷锁的技术平台与工具。
(二)互联网的传播特征
从技术上看,互联网具有互联性、交互性、多变性、匿名性、永久性、技术性、虚拟性和无国界性等特点。[21]从与信息传播传统模式的对比视角出发,即时网络阶段的互联网传播具有鲜明的自身特征:
第一,就信息传播的把关而言,在自媒体网络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生产主体和传播主体,面对庞大的网民群体和巨大的信息生产量,无论是政府还是网络服务提供者都不可能对所有信息进行事前审查,除了通过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对特定的敏感信息予以过滤和屏蔽外,绝大多数信息都可以在没有内容把关的情况下直接进入网络传播渠道,因此,在网络信息传播中已经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把关人了。媒体把关人的实质弱化或虚拟存在,随之而来的是民众言论自由权利的实质保障。互联网解构了传统的媒体审查权力体系,建构了以权利和自由为核心的传播理念。(https://www.daowen.com)
第二,就信息传播的溯源而言,由于互联网设计之初的技术架构,匿名性是互联网的基本特征。当前极个别国家和地区实行网络实名制,但是仍然受到很大挑战,也面临着法律正当性的困境。[22]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仍然维持互联网的匿名特征,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言论自由,遏制因网络实名制所可能导致的寒蝉效应。尽管从互联网技术上来讲,由于每台电脑在特定时间段IP地址的唯一性,这也使得最终追溯某一信息的来源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是由于互联网信息的过分膨胀,追溯某一信息进而锁定具体的网络违法行为者的成本和代价将非常高昂。从这个意义上讲,网络信息传播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呈现匿名的状态,互联网的匿名性导致网络信息传播的溯源非常困难,也增加了后续追查和惩罚不法网络言论的难度。
第三,就信息传播的一对多而言,在自媒体网络时代,网络服务提供者、每个网民在理论上都可以成为信息的生产主体和传播主体,网络信息传播是一种多对多的传播模式。从本质上看,互联网瓦解了传统媒体以集中控制为主要特征的权力结构,互联网建构的是一种去中心化、分权式的体系与结构。在人类的传播通讯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像因特网这般具有如此多元化的公共论坛,换言之,在网络世界里,不但有内容提供商和应用服务提供商,更有个人甚至各种不同规模的网络服务业者和宽带服务业者,可能除言论发表者和出版者之外,同时扮演编辑的角色。[23]多对多的传播模式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信息传播(特别是公共信息传播)的垄断,加速了网络信息的传播与流动,也在信息享有的角度促成了普通民众的主体地位。
第四,就信息传播的单向性而言,在自媒体网络时代,互动性是互联网最显著的标志之一。一个信息生产出来以后,在传播过程中会有其他主体的互动,也会有信息补充、剪辑等信息的加工过程,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无扭曲的意见表达、沟通及对话”。“基于Web3.0技术的微博在进行信息传播时,因自身跨媒介传播的特点而导致传播阶段和模式呈现出多级化状态,从而使微博的传播形态从最初的分众传播逐渐升级为大众传播。”[24]信息传播的互动性有利于形成言论表达的市场竞争,并通过言论市场的竞争机制趋向言论的真理与事实,在互动过程中也有利于培养公民的审慎品格和公共精神。
第五,就信息传播的即时性而言,网民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随时、随地生产并传播信息,网络信息的生产和传播之间没有了传统媒体的时间差。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网络传播的个性化特征。“网络传播的个性化特征十分明显。人际传播理论中各种关于‘自我披露的传播’的研究,可以参照于网络传播。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所传递的信息不如传递信息带来的后果那么重要’,于是用来考察网络上的人际传播,显得十分适合。”[25]网络信息的个性化特征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对网络言论的规制不应该苛求和过度,网络言论的治理应更多诉诸市场机制的内在自我调节,以避免国家权力对网络言论造成不当干涉。
此外,就信息传播的时效而言,网络信息传播还具有信息保存的永久性。网络信息一旦生产并传播出去,就已经与信息生产者不再关联了,即使信息生产者马上将其传播的源头信息予以删除,并切断与外界的关联,但此信息已被相关计算机服务器永久储存,并可能已由其他网络用户复制并传播出去,这种数字化的无差别复制使得“谁在制作和传播信息”变得毫无意义。罗兰·巴特提出的“作者已死”论断用来形容互联网社会显得更为生动和贴切。“如果说原来的隐私信息与负面新闻很容易构成灰尘满布的‘断代史’,那么自媒体时代的这些信息则已经转化为影响恒久的‘编年史’,而网络和自媒体就宛若严谨冷酷的历史学家。”[26]互联网本身就记录着网络信息传播的历史。
(三)互联网与传统媒体
从历史的视角看,互联网作为新兴的传统渠道,与传统媒体存在着代际更替的线性逻辑,但是两者并非是相互对立的割裂与背离。在网际网路的发展下,最令人瞩目的就是其资讯化社会中的资讯传播媒体特性。按照网际网络原来军事用途的设计,即透过分散的形态,不受传送硬件拘束,采取数位化以及分散传递,来达成其功能。就传播特征和传播功能而言,互联网是对传统媒体的挑战和颠覆,但与此同时,传统媒体借助互联网也实现了新的飞跃和变迁,此外,互联网也不能完全脱离传统媒体,传统媒体是网络信息的重要来源。当前互联网与传统媒体正呈现出一种日趋交融、相互推进、协同糅合的发展态势。
传统媒体对互联网的依赖在于:首先,在信息载体方面,为了克服自身在传播便捷性、互动性、即时性、跨时空性等方面的劣势,传统媒体往往会设立自己的网站,及时传播自己制作的相关节目与内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传统媒体的网络化。其次,在信息来源方面,传统媒体关注和报道的经常是一些严肃的话题,使用的是正式刻板的语言,与民众的日常生活有较大的距离。因此,许多传统媒体为了弥补在这方面的不足,它们也会关注互联网社会中的新闻和信息,为迎合网民的口味和兴趣,开始制作一些贴近民众生活的节目和内容,于是互联网自身成为传统媒体的重要信息来源。最后,在信息传播方面,即使传统媒体通过设立网站、直接报道网络社会的相关新闻的方式建立起与互联网的紧密联系,但是它们毕竟仍然依赖于传统媒体原始节目和内容的制作和发表,而这些节目和内容的制作依然存在时效性不足的问题,很多时候特别是在网络突发事件发生时,由于相对权威的传统媒体的缺席,以至于很多网络谣言瞬间风起云涌、恣意扩散。因此,许多媒体开始直接使用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网络信息服务,比如设立自己的官方微博、开通自己的微信公众号等,深度参与并实践着网络言论表达。此外,一些权威的中央媒体,比如人民日报、新华网,开始设立网络舆情监测中心(比如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舆情监测室、新华网网络舆情监测分析中心等),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官方机构在发挥网络舆情预测、研判和处置等功能。这也是传统媒体深度参与和介入互联网的一种方式。
互联网对传统媒体的依赖在于:第一,在信息来源方面,由于绝大多数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别是以新闻信息提供为主的门户网站)没有自己独立的新闻记者队伍,它们提供的新闻信息主要依赖于传统媒体的新闻素材。从这个视角来看,传统媒体仍然有着存在的重要价值,并不会随着互联网的勃兴而瞬间消亡。此外,很多传统媒体的历史信息也正成为互联网的重要资料库,演绎着历史数据与现代技术的完美结合。“网络信息传播的超时空性使横向的(世界各地)和纵向的(从过去到今天)信息都被网络所包容,世界上的所有信息几乎都能及时进入网络。网络信息传播系统将人类社会不断纳入数字化版图,世界正在经历一个被0和1的二进制数码编码和重组的过程。”[27]互联网为人类文明的传承与延续提供了绝佳的载体。第二,在信息证实方面,虽然有很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依赖传统媒体的信息而独立存在,网络用户可以直接在各种网络平台(特别是新兴的自媒体)上发表见解、传播信息,但是这些网络言论很多都是未经权威主体证实的消息,而且许多消息中充斥着虚假成分,容易给他人权利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就网络信息的证实而言,还是需要依赖传统媒体的专业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