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改的象山经验
在本地调研的同时,为了使余江县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开好头、起好步,尽快制定出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改革实施方案,余江改革者还走出了本县,积极借鉴“外脑”,主动向其他试点县市区学习。
2015年4月2日—3日,由余江县委常委、副县长、宅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亮泉带队,余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蔡国华、余江县建设局局长易卫国,和邓埠镇、春涛镇、黄庄乡的党委书记,以及宅改办许华等一行7人,赴浙江象山县进行考察。他们此行的目的主要是考察象山县在农村“一户多宅”清理、旧房拆迁整治和村长治理改造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这些领域,在即将展开的余江县的宅改中也都会直接碰到。
早在2009年,浙江省宁波市就开展了农村住房改造的相关工作。2011年,象山县在农村“一户多宅”专项清理整治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县农村工作办公室为主导,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在全县铺开了“一户多宅”集中清理和宅基地整治工作。到2013年,象山县基本完成了“一户多宅”和宅基地的清理整治,2014年,又开展了村庄梳理式改造工作。在四年的时间里,象山县在全县366个村全部完成了“一户多宅”清理拆除、宅基地整治和村庄改造工作。全县共拆除“一户多宅”和危旧房1.96万户、4.1万间,清理宅基地3876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547亩。
考察组在象山县座谈、走访,所见所闻让他们既震惊又兴奋。当看到经过整治的村庄无危旧房,无猪牛栏,无露天厕所,村内道路全部硬化拓宽,绝大多数农户门口可通车,沟渠全部进行了衬砌和整治,实行了雨污分流、垃圾分类、门前“三包”,地面看不到污水和垃圾,池塘、溪水干净清澈,村庄环境整洁,空地利用充分,村内到处是文化墙、宣传栏,每个村庄都有居家养老公寓和“农民会所”……他们仿佛也看到了余江县经过改革试点之后的未来景象。
而当得知这项大拆大改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支持,群众自愿拆除率居然达90%以上,村内公益事业和基础建设得到本村企业家或村干部的大力支持,全县没有出现一起因此而上访的事件的情况之时,考察组更为惊讶。
象山县是如何做到这些的,引起了考察组极大的兴趣。通过细致考察,他们发现,象山县的村庄整治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超出预期的成效,大体源于这样几点:
第一,在工作正式展开之前,进行充分的宣传动员,让各级干部和村民了解政策、吃透精神,做到政策弄通、思想想通。第二,试点带动、总结经验、逐步铺开。在拆除危旧房屋时,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引导作用,先拆党员干部的,然后再拆普通群众的。第三,根据县里的统一安排,各乡镇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而具体的实施细则,则由村级民主决议形成。第四,村组干部齐心协力,村组干部是工作的主力,凡是工作开展得好的村庄,都有赖于村组干部的工作得力。第五,让农民从村庄整治中真正得到实惠。
在象山县的考察、取经,让考察组看到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村庄治理所带来的美丽乡村的前景,同时,这次考察也彻底打开了在余江县具体推进改革的思路,对制定余江县宅改实施方案起到了巨大的助推。象山县的许多做法,在之后轰轰烈烈展开的余江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都能或隐或现地找到痕迹。比如,象山县在工作中发挥村组干部的主力作用,村里在外经商的成功人士对家乡建设慷慨解囊、捐款捐物,直接启发了余江县在改革试点中想方设法调动村民事务理事会的积极性,以及发动乡贤建设家乡的做法。而“集体建设、无偿居住、老宅收回”的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则在余江农村“幸福楼”上能够看到借鉴的痕迹。
类似象山县这样的取经调研、主动学习兄弟县(市、区)在某一领域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余江县宅改中其实极为普遍。在赴象山县调研之前以及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余江县宅改办的工作人员密集地奔赴其他地区进行了其他相关领域的专题调研。2015年3月,宅改办一行6人赴四川邛崃市、重庆石柱县调研学习宅基地退出机制和相关办法以及耕地保护、土地整治等科目;5月,赴四川都江堰市、四川泸州市泸县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村民事务理事会建设以及如何发挥作用等科目,同时,还赴九江市武宁县学习城市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以及建房管理等科目;7月,赴江西安福县学习农村“空心村”整治工作。
充分利用“外脑”,绝不故步自封,以开放的心态将他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消化吸收到自己的改革实践中,可以说是余江县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一大特色,也是余江宅改能够在短时间内铺开,并迅速取得成效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