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形式留住乡愁
留住历史文化产物、留住乡愁记忆古景、留住生产生活用品用具——这“三留”,是宅改进程中,余江县结合“一改促六化”美丽乡村建设,明确提出的要求。
但是被动地“留住”不是长久之计,如何主动“留住”才是根本。
对具有较大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政府挂牌保护,是主动“留住”的主要做法。前面提到的马荃镇林溪村湖山吴家村的那栋明代德庆知州吴汝新的府邸,就是采取了政府挂牌保护这种方式。洪湖乡东阳村西杨组的西杨祠堂,也是采取的挂牌保护的方式。西杨祠堂始建于1733年,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这里成为西杨农民革命团指挥所。在宅改中,这座祠堂不仅被保存下来,而且还被列为了文物保护单位。
其他如位于锦江镇乐泉村的乐家门坊、位于团黄村委会岗底李家村的龙溪书院,无论是建筑形制还是对于当地的文化传承,都具有重大的价值。对这一类的文物遗存,余江县全部采取了政府挂牌的方式予以重点保护。
但是在余江,还有一类历史文化遗存,它的文物价值虽然没有那么大,但是却承载着生于斯长于斯的余江人之于故土的记忆、情感。这类历史文化遗存,就是大量的、带有鲜明余江特色的民居。
实际上,如何对待、处理这一类民居,才是余江县在宅改中遇到的最大挑战。这些民居,历史不太长倒也有一定年头,建造虽然不太精美却也充满、洋溢着地方特色。但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和村庄变化,这些民居长期没人住,缺乏维护,很多都成了空心房和危旧房,既影响村貌和村庄规划,也是村里不小的安全隐患。在宅改中,这些民居大都是要治理的对象。
这些老房子有拆除的必要,却也有一定的保留价值。如果财政出钱买下来予以保留,这样做当然简单。但是一方面,很多这类老房子文物价值不大,其价值主要体现在民俗以及历史记忆和乡愁;另一方面,县里也没有那么雄厚的财政实力。
文物和文化保护需要投入、需要花钱,可余江县并不是个富裕县,资金短缺对文物、文化保护的制约,在余江县同样面临两难。所幸的是,与宅改中不断探索改革方式和机制创新一样,余江县在文保工作以及如何留住乡愁方面也大胆创新,形成了不少行之有效的“文保”模式。以下几种做法,就典型体现了余江县宅改中,对如何保护文物、留住乡愁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