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摸清文物家底

二 摸清文物家底

余江县原名安仁县,宋代端拱元年(公元988年)正式确立县名。1914年,因与湖南省安仁县同名而易名余江,以境内有余水(信江)而得名。

余江县历史悠久,秦汉时期为余汗县地。悠久的历史沿革,使得余江县有大量文物遗存。同时,余江县又是著名的革命老区,长期的革命斗争,也为余江遗留下了大量宝贵的红色文化遗产。余江县是毛泽东赋诗颂扬过的地方,还是杰出文化战士邹韬奋的故乡。

宅改之前,余江县经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县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66处,其中新发现247处,复查19处。按文物类别统计,有古遗址6处、古墓葬4处、古建筑206处、古窟寺及石刻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8处。这些文物主要分布在锦江、画桥、马荃、杨溪、邓埠等乡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千年古镇——锦江镇,历史悠久,文物资源丰富,全镇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处,约占全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40%。

上述这些还只是已经查明的文物遗存情况。但是很显然,还有大量的未知文物遗存,散落在广阔的余江大地上,隐身在青山绿水和村落间。这些尚未被知晓的文物,客观上给余江的宅改提出了重大挑战。前车之鉴已然有不少。在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凝结着乡情、乡愁的古村落与具有历史价值、包含文化风貌的老房子遭到了破坏,很多被拆了,留下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现代建筑。这样的做法,让人们越来越丧失对故土的认知和精神归属。

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在余江重演?在余江县全面推进的宅改中,如何对待文物,不仅事关余江县的行政作为是否科学、规范、理性,更事关宅改的声誉和改革效果。

让人欣慰的是,余江县委、县政府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文保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们要的不是拆了多少房子,而是保护了多少老房子。”这句话是余江县委书记路文革说的。这位有着硕士学位的县委书记,外表儒雅,浑身洋溢着浓厚的文人气息。在处理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如何保护当地历史文化的问题上,路文革书记有着前瞻性的认识和工作思路。宅改以来,路文革书记跑遍了余江的乡镇,足迹遍布每一个村庄。每到一地,他都留心查看是否有具有文化价值的老房子,一旦发觉,就坚决予以保留。马荃镇林溪村湖山吴家村那栋因破败而差点被拆掉的明代德庆知州吴汝新的府邸,就是这样被他发现并保护下来的。这个事例,在余江已经被传为佳话,有力地推动了宅改中对于文物的保护。

余江县在整个宅改进程中,除了县里主要领导身体力行推动文保工作,还注重依托宅改形成健全的文物保护工作制度和机制。

2016年,余江县进行了宅改过程中第一次全县文物普查。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加强对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县宅改办、县文广新局和各乡镇也建立了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文物普查和保护工作。

2017年,余江县又集中一个多月的时间,进行了第二次文物普查。为此,余江县下发《关于做好对具有文物价值的古建筑进行上报和保护的通知》,详细制定了《余江县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表》,全面展开对农村古建筑、老房子的调查摸底、普查复核工作,同时尽可能地收集照片及文字材料。

在拆除危旧房的过程中,只要发现具有一定价值的古建筑、老房子,县宅改办和各乡镇就会及时通知县文广新局。县文广新局也会在第一时间安排专家组赶赴现场勘察、认定、拍照、测量、登记,并对新发现的文物点实行挂牌保护,从而建立起了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理网络。通过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的形式,将文物管理责任落实到产权单位、属地政府和村组,明确保护范围和保护责任人。

余江县还通过举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培训、组织文物业务干部走村入户宣传、制作专题电视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心中树立起保护古建筑、老房子的理念。

通过两次全面普查以及全县200多名普查队员共同努力,余江县在宅改中摸清了全县文物的“家底”。截至2018年10月,全县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66处,其中在2017年这次文物普查中,就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