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村民事务理事会在余江宅改中的作用
余江县在宅改中形成并逐渐完善的村民事务理事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事会,而是在宅改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是我国乡村治理秩序重建的一大创新。
就对于宅改的推进而言,村民事务理事会是余江宅改的最为主要的基层实施主体。从宅改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定本村宅改制度的前期准备阶段,宅基地退出、有偿使用费的收取、规划执行的宅改实施阶段,到建房管理、环境整治与综合利用等的宅改后续管理阶段,村民事务理事会全流程参与宅改,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除了全程参与宅改,村民事务理事会的职责还扩展到了综合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范围逐渐向村委会看齐。
正是看到了村民事务理事会在宅改中凸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为了让村民事务理事会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余江县主动向基层赋权,赋予了理事会12项权利和15项职责,让其能够全程发挥改革代理者和监督者的作用,也让各乡村能够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地推进改革,有效地降低了改革成本。
村民事务理事会对宅基地管理权责对照表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