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发展的“余江之路”
通过四年的改革,余江县究竟得到了什么?余江的农村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每一个慕余江大名而来参观考察学习改革经验的人,恐怕都怀揣着这样的疑问。
在2018年,如果你走在余江的乡村,有时可能会被正在进行宅改拆退危旧房、空心房的场面所震撼,有时又可能会被花木成行、绿树成荫的村庄所感动。之所以有这种多种感受交织、变幻的心情,实际上很直观、感性地捕捉到了余江农村四年来的变化。宅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这三项改革试点,从改革的层面来说,都是很宏大的叙事,但落脚到余江的乡村,却又是很现实的命题。
因此,通过四年改革,余江究竟得到了什么?余江农村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虽然看问题的角度有所不同,但之于余江来说,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逐步解决了农村凋敝、故乡沦陷、资产沉睡等一系列问题,应该是余江从改革中所获得的最大收获,也是余江农村经改革而浴火重生的最大变化。
简单来说,余江县通过改革,初步实现了乡村振兴。
在改革中,余江最让人感动,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始终坚持“村里的事村民办”,积极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的主体作用。全县1040个自然村都遴选出一批有声望、处事公正的党员干部、乡贤能人、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村民事务理事会,让村民做主,靠协商民主解决问题。整个改革过程中,村民事务理事会也履职尽责不负众望,充分发挥了民主管理和前沿堡垒作用,成为顺利推进改革的关键力量。
尤为重要的是,余江县的村民事务理事会完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一事一议”的村民事务理事会,它实际是一种改革中诞生的新型乡村自治组织。通过“村里的事村民办”,余江县的村民事务理事会激活了农村基层治理,打造了基层协商民主决策的样本,提高了乡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了乡村基层治理能力,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了扎实基础。
在观瞻上,余江县改革以来农村发生的显著变化,当属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改革之前,余江农村宅基地存在“多、大、乱、空、违、转”等问题,导致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进村,农村居住环境“脏、乱、差”情况十分严重。借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契机,宅基地退出为村庄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试点村乘势大力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工程,道路拓宽硬化,沟塘清澈明亮,村村有活动场所,处处有绿化景观。政府也整合资金2亿多元,帮助完善农村进村道路、供水供电、信息通信、文化休闲、教育卫生等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村庄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盘活农村土地资产上,余江县通过改革试点,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农村土地资产价值,拓展了农民家庭生计的来源结构。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框架下,由于缺乏制度支撑,农村集体土地权能尤其是收益权无法释放,土地的资产属性难以体现。为解决集体土地由资源向资产转变的制度缺失难题,余江借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契机,提高农村土地征收标准,实行宅基地有偿退出,赋予宅基地和农房转让、出租、抵押权能,并允许退出后的宅基地可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通过对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余江集体土地资产价值迅速释放,扭转了农民主要靠家庭农业和外出务工获取收入的传统局面,同时也实现了农民房屋的财产权,为广大农民特别是经济困难户提供了增收渠道,同时也体现和保障了农民对宅基地和房屋的收益权能。
在农村产业发展方面,对于退出的废弃闲置农房和宅基地,余江县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原则,大力实施增减挂钩、土地整理项目,复垦为耕地,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同时结合精准扶贫、传统建筑保护等重点工作,推动“一村一品”、庭院经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既丰富了农村产业发展形态,也提升了“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凝聚改革共识,多方汇聚改革力量。在四年的改革历程中,余江县政府并不是在单打独斗、包揽一切,而是主要以制度设计和权能赋予,引导、激发工商资本、乡贤和农民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在改革实践过程中走出了一条以较低财政投入撬动多元社会资本的低成本新农村建设模式。自改革推进以来,余江财政投入资金5285.51万元,同时撬动了城市资本、乡贤投入资金5500万元,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集聚了多元资金支持,也使政府投入资金产生了裂变性的效益。
更为重要的是,余江各乡村逐渐形成了农民自愿参与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在政策引导和乡贤示范下,越来越多的农民树立了“我要改”的理念,使乡村形态重构和风貌提升能够以一种低成本、低冲突的方式进行。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力地提高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奠定了基础。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将退出部分宅基地为养老、教育等提供用地需求,通过“以房换房”的方式,合理引导退出农民进入城镇,给予退出农户的子女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政策优惠。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入市,从基础设施、养老、教育等各方面落实公共服务提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通过征地制度改革,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纳入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同时从土地出让收益等途径,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上述所取得的成绩,毫无疑问都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所释放的改革溢价。土地是农村和农民最为重要的财产和资本,盘活了土地,则农村的各项发展就会随之进入快速增长的轨道。
余江县仅仅通过四年的改革,就使得农村的村容村貌乃至村民的精神状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核心要点,就是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统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城乡融合发展,千方百计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全面激活农村的发展活力,从而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现代乡村治理发展“余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