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与“美丽乡村综合改革示范建设”
“整村推进”是余江县改革者在宅改启动初期所进行的勾画,而在宅改第一阶段41个自然村的改革试点中,看到宅改为余江农村带来的可喜变化,他们仿佛突然发现了一片更加广阔的天地,在“整村推进”的基础上,一个更加宏大的改革设想,很快就酝酿成型。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余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蔡国华是这样解释这个更加宏大的改革设想的来龙去脉的:“看到41个自然村的宅改试点取得了超出原来预想的成果,看到宅改能够调动起全方位的社会资源,我们县里的领导,主要是县委书记张子建就非常具有前瞻性地设想,何不借着宅改,以宅改为统领、为抓手、为主线,将正在农村进行的其他改革事项贯穿起来,形成一个更加全面的农村综合改革建设方案?”
这个更加全面的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就是“美丽乡村综合改革示范建设”,它同时也被余江县称为“1+N”改革。所谓的“1”,是指宅改,“N”则是其他多项农村改革事项。
2015年11月2日,余江县委向全县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美丽乡村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指出,“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统领,统筹农业和农村发展,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坚持重点突破,试点先行,努力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综合改革示范村”。
对于改革的目标任务,《方案》也做了安排,“通过乡镇推选或毛遂自荐方式,在每个乡镇选取1个以上四星、五星行政村或积极性高的行政村,集中4个月的时间,大力实施以‘1+N’项农村综合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示范村建设,着力破解我县在已经开展了新农村建设、正在开展新农村建设和还没有开展新农村建设等3类村庄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题,实现村庄规划好、资源盘活好、生态建设好、精准扶贫好、农产品流通好、环境整治好的目标,为明年宅基地制度改革全面铺开打下坚实基础”。
从这样的字面表述上可以看出,此时余江县已经非常明确地把宅改的“整村推进”,升级成了建设美丽乡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在2015年初启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之前,余江县就已经开始了新农村建设。而宅改所涉及的村庄规划、空心房整治、私搭乱建清理以及“一户多宅”治理等方面,与新农村建设所要求的项目很多都可以融合起来,一起推进。余江县在宅改试点阶段非常看重所选择的试点村是否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考量就在于此。
“1+N”这种形象的表述,在实施方案中得到了更加明确的界定:“以宅基地试点改革为统领,扎实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新农村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农村淘宝、精准扶贫、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N项改革和重点工作,实现相互融合,共推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由此即可看出,“N”所代表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