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改革再启程
宅改即将迎来胜利曙光,每一位余江的改革者自然倍感欣慰。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们顶着巨大压力和部分群众不理解的目光乃至恶言恶语,“5+2”“白+黑”地辛苦操劳、流汗流泪,终于以自己的坚忍不拔和巨大的真情付出,换来了丰硕的改革成果。而走到这一步,于情于理,似乎应该歇歇脚、喘口气,稍做休整了。
可是,余江改革者知道,宅改虽然收获了丰硕成果,但改革却远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改革依然在途中疾驰。
这样说并不是拔高、凸显余江改革者的形象。实际上,就在余江县全力推进第三、第四批宅改试点的时候,全国范围的“三块地”改革出现了连续两次提速。改革大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
第一次提速是,2016年9月,国土资源部以“试点联动”的方式扩大了“三块地”改革的试点覆盖范围。
所谓“试点联动”,就是一个试点县市,突破了一个地方只试点一项改革任务的原初设计,可以开始试点两项或以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具体的变化是,原来分别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试点征地制度改革的县市,这两项改革可以同时进行了。而原来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县市,则可以三项改革全部进行。
第二次提速是,2017年11月,也就是与余江县刚刚完成第四批宅改试点同时,国土资源部又将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扩展到了参与“三块地”改革试点的全部33个县(市、区)。至此,33个县(市、区)的改革试点内容已完全一致。
另外,为了与《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工作做好衔接工作,同时也为刚开始新的试点项目的县留出充裕的改革试点时间,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当初设定的三年改革时限,延长了一年。
对于余江县来说,改革时限的变化带来的影响是显著的。
就“试点联动”而言,余江县相当于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同时,新增加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征地制度改革两项试点内容,改革任务的工作量明显加大。由此余江县的改革,自2016年9月开始,也正式进入了第四个大的阶段——统筹协调推进“入市和土地征收”试点。
而改革时限延期,同样为余江县增加了新的改革内容。因为截至2017年底,余江县通过四批试点村的推进,宅改已经在城镇规划区外的908个自然村全面展开,但城镇规划区内尚有132个自然村因为已纳入县里的统一规划而没有开展宅改。在这种情况下,改革延期正好为启动这些自然村的宅改提供了时间。因此,从2018年1月开始,余江县启动了第五批,也即城镇规划区内自然村的宅改试点。
余江县县长苏建军在一次会议说,从余江县的试点来看,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是可选之策。近年来,余江县以改革为主抓手,统筹推进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3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国提供“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惠民生”的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同时,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契机,大力促进农业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村庄面貌靓丽化、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村治理规范化的“六化”建设,助推改革试点工作。在宅改实践中,余江县突出组织领导、试点先行、规划引领、环境提升、产业发展、文化开发、氛围营造、资金投入、督查考核,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的共同改善和融合提升,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由于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以“集体所有、“一户一宅”、新增和超标占用宅基地的有偿使用”为核心,配合新农村建设来实施改革。宅改效果不仅没有局限于满足宅基地制度本身,而且对乡村振兴的其他方面大有裨益。例如,明确集体产权、发展集体经济、赋予宅基地经营权、增加农民收入、强化集体治权、发挥村规民约的自治作用、加强乡村治理、引进乡贤治村、培养懂农村爱农民爱农业的工作队伍等,在一定程度上由宅改带动起来,对乡村整体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他还表示,只有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增进农民对改革的信任,乡村振兴的活力和内生动力才能得以不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