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山酝酿入市、征地制度

三 龙虎山酝酿入市、征地制度

就在余江县三项改革实施方案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复前几天,2016年11月4日,余江县委、县政府发布通知,将余江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余江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路文革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苏建军任第一副组长,县政协主席金建华任常务副组长。县里其他几位副书记、副县长以及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

同时,各乡镇也同步调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至此,余江县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体系,正式建立起来。

有了领导组织体系,三项改革实施方案也已制定出来并得到批复,下一步紧要的工作,则是尽快设计、制定出征地和入市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只有实施细则制定完备,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才能够真正进入现实推进阶段。

此时已接近2016年年底,对于2017年的各项工作,余江县宅改办也已拟定了大体的进度安排。按照时间进度,最迟到2017年1月15日,保障土地征收和入市的十几项基础性制度要制订完毕并进行公布,同时,试点工作的动员部署、人员培训、宣传发动等工作也要同步进行。1月21日,余江县将召开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大会,届时,余江县的三项改革试点尤其是土地征收和入市改革将正式进入实操阶段。

时间紧迫,时不我待!

2016年12月9日,余江县三项改革办(以下简称三改办)的副主任聂荣华,以及改革办成员杨赞梅、许华、周国安、吴雨万、孙小毛、李火红一行7人,来到距余江县40多千米的龙虎山。

位于江西鹰潭市境内的龙虎山,2010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八处世界自然遗产。同时,龙虎山也是国家自然、文化双遗产地,国家5A级风景区,是中国道教的发祥地,其道教圣地、碧水丹山和古崖墓群,被誉为龙虎山三绝。

虽然已进入初冬,龙虎山依然青翠葱茏。但是聂荣华几个人却没那番观赏龙虎山奇石美景的雅兴。他们此行当然也不是来游山逛水、休闲放松的,而是要集中精力、封闭酝酿,在4天的时间里,一鼓作气制定出征地、入市的相关制度。

来龙虎山封闭酝酿之前,余江县三改办总结了两次外出考察所学习到的兄弟县市的改革经验和做法,针对余江县的实际情况,初步梳理出了余江县征地、入市所必需的11类制度清单。分别是:一、土地征收目录;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三、土地征收实施办法;四、土地征收裁决机制;五、宅基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六、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扶持援助实施办法;七、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八、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九、征收转用土地增值收益核算办法;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办法;十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融资办法。

清单上的这11类制度,都是大的分类,许多都需要再进一步细分制定相应配套制度。因此,此番龙虎山封闭酝酿,聂荣华等人的工作也是极其繁重。

根据国土资源部出台的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余江县分别拟定了三项改革的目标任务。除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早已制定外,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方面,主要任务有4项:一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二是规范征地程序;三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四是建立土地征收中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总体目标是建立完善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

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方面,主要任务也有4项:一是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二是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三是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总体目标则是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制度。

目标很明确,也有兄弟县市区的改革样本做参考,看上去余江县在制定相关制度时只要照猫画虎就可以,未必要另起炉灶。可是,每一个地方情况都不一样,适合别的县、在其他县运行得很好的制度机制,照搬到余江,就不一定运转顺畅,很有可能淮橘为枳。

在来龙虎山集中酝酿之前,为充分了解集体经济组织入市意愿以及市场诉求,让群众参与到改革中来,余江县选取了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村干部、企业业主和在外创业乡贤这四类人群,抽取样本进行了入市意愿及市场诉求的调查,以作为制定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参考。结果发现,受访人群的许多想法,都出乎意料。

比如入市意愿方面,在集体土地直接入市和征收后由国家出让两个选项中,受访的50名农民中,有35人选择“直接入市”。他们希望村集体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能够实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同地、同权、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并不希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被征收,主要原因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被征收后,只能一次性获得征地补偿款,这对自己的子孙后代是不公平的。

而另外15人选择“被征收后由国家出让”,主要原因在于担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价格等方面存在不公平、不透明现象,损害他们的部分利益。而通过国家征收后,征地补偿的价格是公开的、透明的。同时,这部分人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入价格、收益分配也存在一定担忧。

这样的调查结果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过程中,如何确保改革的具体路径不会异化,确保改革方案所设计的财产性权益能够真正落到农民手中,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中的关键。因此,在改革方案和制度设计中,如何建立起严格的改革监督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防止改革利益被具体的操作者侵占,成为方案制度设计者面临的重大挑战。

再比如在入市主体方面。余江县的集体土地主要分为乡镇集体、行政村集体和村小组集体三级所有,其中绝大部分集体土地为村小组集体所有。在村小组集体入市主体选项中,余江县的调查设置了村民事务理事会、村小组、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农村股份合作社四个选项。结果69%的受访者选择了村民事务理事会作为入市主体。他们认为村民事务理事会最能代表群众的利益,它是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过程中健全完善起来的村民自治组织,其成员是由各宗族、房族推选出来的,是其利益的代表和发言人。

但是,村民事务理事会的法律地位是不明的,它是否能够代表村小组集体作为集体土地入市的主体,存在一定的争议。

诸如这样的问题,一方面决定了余江的改革制度绝不能照搬其他县市区的经验和做法,另一方面,也给制度政策的设计者带来了难题。因此,在4天的龙虎山封闭酝酿中,7位制度设计者思维碰撞不断,有时为了一个措辞,争论得颇为激烈。

4天时间很快过去。在离开龙虎山那个小宾馆的时候,余江县三改办的7位改革者不负众望,带回了厚厚一摞相关制度。

入市方面,他们制定出了8项制度,分别是《余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办法》《余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测算办法》《余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余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余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公开交易规则》《余江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监督管理制度(试行)》《余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批后监管办法(试行)》《余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流程》。

土地征收方面,制定出了7项制度,分别是《余江县土地征收目录》《余江县土地征收暂行办法》《余江县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余江县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暂行办法》《余江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余江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实施方案(试行)》《余江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另外,余江县2015年10月发布的《余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及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也一并纳入了此次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制度体系。

上述这些制度,经过多次修改完善,与此前已经制定并实施的各项宅改制度,共同构成了余江县三项改革试点的整体制度框架,从而使得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全部进入了制度化的改革轨道。

至此,余江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这两项新增改革任务,已完成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箭已上弦,改革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