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试点的“余江模式”
不到四年的短短时间,余江县在三项改革试点上就取得了如此丰硕的成果,一方面得益余江县改革者坚韧的开拓精神和不畏艰难的改革创新精神;另一方面,他们的许多推进改革的做法也耐人寻味、不可忽视。
简短归纳一下余江县推动三项改革的相关做法,我们能够发觉其中所展示的改革者的改革智慧,更能清晰感受到独具个性的“余江模式”。
总体而言,余江推动三项改革试点的“余江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体来说——
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面,可以归纳为九个工作要点:一是坚持导向,守住底线。所谓坚持导向,最主要的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明确余江农村宅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为改革的制度设计奠定基础的同时,余江县坚持“盘活存量、规范增量、保障权益、扩大权能”的改革目标,牢牢坚守底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夯实基层,打牢基础。为了顺利推进宅改,余江县编制完成了116个行政村村庄总体规划和1040个自然村村庄建设规划;完成了全县92350宗农村宅基地地籍测量,开展了“房地一体”的农房权属调查。尤其是,在全县1040个自然村全部建立完善了村民事务理事会,宅改中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农民的事农民自己办”。
三是宣传发动,凝聚共识。余江县极其重视创新宣传模式,采取微信、微电影、电视、报纸、专家辅导会、集中培训会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宅改政策以及宅改给村庄带来的美好前景,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达成全县人民对于改革的共识。同时实行包村负责制,改革工作者吃住在村组,形成了四套班子齐上阵、县乡村组抓落实、村民自治促改革的工作局面。
四是封闭培训,制定制度。封闭培训酝酿制定制度,是余江县宅改的一项非常成功的经验。组织镇村干部、理事会成员封闭培训、集中酝酿,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制定出改革的主要框架性制度机制,从而大大加快了改革推进、提高了工作效率。余江县的整个宅改中,县、乡、村组分别制定了23项、11项和9项宅基地管理制度,形成了17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同时还制定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和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保障了村民公平分享土地收益的权利。真正做到了让改革制度“上通天线、下接地气”。
五是审慎稳妥,分步实施。最为典型的就是有序、分批推进宅改试点,第一批选择41个自然村先行先试,探索方法;第二批选择20个行政村“整村推进”,完善制度;第三批在96个行政村的50%自然村推进改革,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第四批实现规划区外自然村全覆盖,构建成熟制度机制;第五批在城镇规划区内41个自然村开展试点,全面总结完善,形成改革实践成果。
六是公平公正,精准施策。能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决定了宅改能否顺利地推行下去。在余江县的宅改中,党员干部、村民理事带头宣传宅改政策、带头退出自家“多宅”、带头拆除超占面积、带头缴纳有偿使用费、带头做亲属思想工作、带头为村里做实事办好事,引导带领群众积极支持、踊跃参与宅改,形成了由“要我改”向“我要改”的转变。同时引导鼓励广大乡贤为改革试点出资、出智、出力,150多位乡贤投身宅改、捐助宅改,从而为宅改注入了强大的改革“正能量”。
七是上下联动,严控违建。通过宅改,余江县完善了建房审批、监管、巡查、问责机制,落实和强化了理事会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严把建房的“七道关口”,强化批前、批中、批后监督,落实了建房“四公开、四到场”等制度,确保了违章建房“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宅基地管理新格局。
八是统筹协调,强化投入。余江县宅改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以宅改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将宅改全面升级为农村治理和乡村建设。在宅改第二阶段,余江县即以宅改结合了美丽乡村建设。而在宅改第三阶段,更是将宅改全面融入到“一改促六化”当中,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统领,全面推进农业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村庄面貌靓丽化、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村治理规范化。加强了与土地整治、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化发展、古村落(古建筑)保护、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和农村集体产权、户籍等改革的衔接。
九是高位推动,勤做指导。国家以及江西省、鹰潭市,多次在余江召开现场推进会,有力促进了改革的进展。余江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了14次四级干部会,实行了县领导挂点乡镇、县直单位帮扶村组、乡镇领导包干村组、县宅改办挂乡包村、工作组驻村包组负责制,开展了系列评先评优等活动。每日一汇报、每周一调度、每旬一督查、每月一排名,这些具体的推动措施,有效保障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方面,则是以精准措施求突破。具体做法有五点:
一是积极探索多元入市主体。在制度设计上,分别明确属乡镇、行政村、农民、村小组集体所有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小组的村民事务理事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并作为入市实施主体,从而提高了入市的公信力。
二是丰富多种入市路径。在充分调研、尊重民主意见的基础上,在坚持符合规划、满足意愿、因地制宜、效益最大的前提下,余江创造性地划分并确定了就地入市、调整入市、整治入市多种入市方案,由入市主体合理选择入市途经。同时鼓励偏远欠发达地区的集体经济组织与地块区位条件较好的地块集体经济组织合作集中入市,从而实现资源共享。
三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申请、审批、交易、登记发证工作流程,交易统一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集体土地基准地价,建立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定价体系。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培育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测量、评估等中介机构。制定相关制度,建立起与国有土地同等的监管体系。基本实现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形成了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四是科学制定增值收益分配办法。按照比准价格法测算不同区位、不同用途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比例,考虑不同用途、不同区位政府投入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综合确定不同区域工业用地、商服用地收取比例,以此实现不同区位、不同用途土地“入市”收益的大体平衡。通过调节金的调整,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以此保护国家利益、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五是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建立收益分配民主决策机制,集体经济组织在乡镇政府和村“两委”的指导下,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合理制定收益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将村集体公益金提取、资金使用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公示,保障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收益分配、使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了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使用的长效机制。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方面,主要是以机制强化保障。具体有四点:
一是统筹推进,缩小征地范围。按照缩小征地范围的要求,结合余江县实际,制定了土地征收目录。除国家、省重点工程外,城镇规划区外经营性用地一律不予征地,而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解决用地需求。此举既实现了国家所要求的缩小征地范围,也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提供了入市市场。
二是规范程序,阳光征地。余江县在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中,极为注重以制度保障征地工作的透明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此,余江县在改革中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民主协商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新建了征地管理系统,统一征地程序、征地步骤、文书格式,在县门户网站设置了“征地信息” 专栏,主动公开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方面的内容。
三是合理补偿,维护农民合法利益。按照征地补偿标准,余江县以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评估作为补偿依据,同时制定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另外,在城市规划区内拆迁农民合法住房,则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补偿,实行产权调换的还必须要符合“一户一宅”。
四是多元保障,落实被征地农民权益。余江县制定一系列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制度和办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和长远生计。比如制定了相关制度,强化养老保险社会保障。政府主动搭建平台,主动为被征地农民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推荐被征地农民在园区、用地单位、政府公益性岗位就业,同时还实行了村小组留地安置的保障措施。
上述这些机制和措施,创造性、全方位地搭建了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的制度体系,正如许多到余江县考察调研的专家学者所总结的,余江的改革制度“上接天线、下接地气”,以其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构成了改革大框架上特点鲜明的“余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