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安全教育

一、学前儿童 安全 教育

近年来,学前儿童及托幼机构中不安全事件频发,引起了全社会对于学前儿童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旨在强调学前儿童安全教育及托幼机构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学前儿童生活经验少,对周围的事物缺少深入的认识和了解,身心发展不完善,面对新奇的世界充满了好奇,然而在探索世界的时候,他们对危险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往往无法保护自己。因此,托幼机构应把学前儿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重视对学前儿童的安全教育。幼儿安全教育是指教会幼儿了解和掌握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帮助幼儿懂得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增强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学前儿童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教会学前儿童基本的安全知识

(1)交通安全方面,如学会看交通信号灯;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不能在马路上玩耍等。

(2)生活及活动安全方面,如不要从高处跳下;不要攀爬高处或靠近栏杆等危险处;掌握水、火、电的安全使用方法;保证乘车安全及学会如何应对陌生人;安全使用工具;注意食品卫生等。

(二)培养学前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1)生命安全重于一切,当受到伤害时应以保住生命为首要原则,可以破坏物品逃跑等。

(2)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如身体的隐私部位不能暴露、不能被别人窥视、不能被别人随意触摸等。

(3)信任家长及学会求救。如走失或遇到危险时要大声呼救或求助于成人(最好找警察等可信任的人)等。

(4)不能随便接受他人赠予的食品,不要盲目信任陌生人。

(5)发生危险时逃跑不是不勇敢,不做非自己能力所及的援助而应及时求救。

(三)培养学前儿童避免伤害的能力

(1)熟记处理紧急事件的相关报警电话,如110、119等。

(2)牢记自己姓名、家长姓名、家庭住址、父母电话等个人信息,但不能随意告诉陌生人。

(3)学会简单的安全避险及自救知识,如防震、防火、煤气中毒及意外创伤等意外伤害的处理方法。

(4)向别人求助或求救时应清楚地表述意图。